achihemi wrote:後方是一位小姐,應該是上班族,近30歲!!修車修了3萬多,骨折通勤的費用加上修車還有精神賠償等...對方只願意賠2萬5~~~......(恕刪) 2萬5光修車就不夠了吧?你開多少錢?
在調解委員會裡最後最後是開6萬...其中有3萬初是修車費用,剩下的是二個月的通勤費~基本上就是白被撞了,然後白痛,外套破了要算自己的!!連什麼精神賠償都沒有...對方還嫌貴,只願意賠2萬5...唉~對方從沒關心過病情,只關心我為什麼要上班!!只關心修車多少錢...??如果易地而處,開二萬五她自己能接受嗎!?現在的人...不知道要說什麼!!
achihemi wrote:在調解委員會裡最後最...(恕刪) 上法院搞他一筆 讓他知道 撞到人 不是這麼好解決的2萬5要做啥 還問為啥要上班 不上班 就不只要6萬了30歲的小姐 怎麼腦袋的洞還這麼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