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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 自行車 路權? 不懂啊大哥?

剛剛在版大 貼在自行車版上 的文 有看到一個很扯的 回應

inben2 wrote:
跟本是來討罵的 ...

我們偉大的腳踏車騎士可是在做節能減碳的事蹟耶!
是不能批評的!!

特別是騎機車的 ....(恕刪)


很天龍人的感覺 我很不喜歡
簡單一句話

跑馬拉松也是會有闖紅燈的狀況

但是為什麼沒人砲

他們就是有交管,有申請所有路權

也沒人說什麼行人最大等等........

能做到比賽最基本的要求再來說吧

感覺上是主辦單位放單車騎士自生自滅

不知大家記不記得新北市之前有辦過一次在快速道路上的?

這樣就不用交管了阿

什麼?嫌太短?

那來回騎阿~

總之沒人力有沒人力的辦法

沒能力就不要辦那麼大的比賽

不完善的規劃整個就是突顯台灣人的劣根性

才會讓大家砲來砲去



有人要提供錄影畫面來讓大家瞧瞧嗎?

聽說西濱很多砂石車等級的車輛,不知有沒有司機要為民除眼睛白的.


奉勸那些騎單車的及少部分騎摩托車愛闖紅燈的,不要拿一堆可笑的理由當作違法的藉口(沒車我為什麼要停紅燈? 我在運動耶! 速度好不容易才踩出來,重新起步很累..)只會讓人瞧不起而已

我誠心的建議交通部強制在闖紅燈的部分,全國實施「絕對路權制」,闖紅燈被撞就是全盤皆輸,撞人者不必負任何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責任,且有權向被害者及其家屬請求賠償

game001 wrote:
我也騎腳踏車環島過
也是每一個紅燈停下來等
有這麼難嗎
我還特別喜歡紅燈
可以停下來休息一下 屁屁也可以放鬆

+1
每次騎到很累時 如果慢下來或停下來會覺得很丟臉 這時候有紅燈是最好的 可以理直氣壯的休息 而且還希望久一點
單車是屬於慢車 不管有沒有繳稅 都可上路 與機車一樣享有機慢車路權 但是享有路權就要一樣遵守交通規則
另外 行人也是必須守規則的 只是一般人民的生活規模教育太失敗 不會遵守規則的人太多了
題外話 也是常常看到一些機車 騎到自行車道去 在那逛大街 老話一具 錯的是人不是交通工具
xm4t86 wrote:
如果不小心撞到闖紅燈...(恕刪)


比照行人

行人闖紅燈 就算是他錯 你還是得賠............
至於要行人賠你??? 想太多.......

除非你有行車錄影 全程錄下......
就算全都他錯
但要完全他賠你 你不必負任何責任 還是很難 肯賠你一半就不錯了



腳踏車 屬於雙重權利
1.免稅
2.可行駛 行人道、機車道、陸橋機車道
(除了高快速路,其實汽車道跟快車道也能騎,你能拿腳踏車怎樣!? 有種的就直接撞下去再談)

3.肇事 比照行人 非汽機車<酒駕就酒駕....你又能拿我怎樣?邊騎邊跳舞 被你拍到 你也拿我沒輒
4.行駛道路上 無任何罰則<紅燈任我闖,單巷道 任我騎,紅線 任我停
xm4t86 wrote:
如果不小心撞到闖紅燈...(恕刪)


新聞有報要聽啊,有人機車騎士撞到闖紅燈的自行車騎士,結果機車騎士判賠上百萬
古有明訓,免錢的最貴
s22928264 wrote:
腳踏車 屬於雙重權利
1.免稅
2.可行駛 行人道、機車道、陸橋機車道
(除了高快速路,其實汽車道跟快車道也能騎,你能拿腳踏車怎樣!? 有種的就直接撞下去再談)

腳踏車屬於慢車
只能行駛機慢車道、慢車道、自行車專用道
不能行駛於快車道(機車可以行駛於快車道,但標有禁行機車之快車道除外)
而未設有慢車道的道路則必須靠右行駛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chieh76123 wrote:
喔呵呵呵呵呵

這可有得灰囉

依我的親身經歷

某回要上山去走走,在某個近乎九十度直角的右轉彎

遇到這種彎道我都會習慣性先減速確認彎道另一邊是否有來車

當天我雙載,再加上先確認路況的習慣

轉過這個九十度直角彎之後又是上坡,照理來說我的速度拉不了多快

頂多四十公里極限了

這時突然從對向衝來三至四台車速有如神風特攻隊般勇敢無畏的鐵膽單車騎士

第一台我閃過了,第二台不知道是恍神還是失了魂直直往我撞過來

當時我還在我的行進方向車道上,有可能是單車反應不及吃對向到我的車道來

但我還是急煞加上往路邊撇才免於正面對撞的情況發生

這時這位單車騎士也跟著急煞,瞬間前輪鎖死往正面整個人翻倒滾了好幾圈

之後報警在路邊爭論的過程中,這位騎士說了幾句

"根本是你自己騎車速度太快才會害我急煞摔倒!!"

"你不用看你的車啦!! 準備好好賠我的車子吧你!"

"把你這台摩托車賣了還賠不起我這台車我告訴你"

旁邊的同行騎士跟著附和

"對啊!! 你這個人騎車怎麼這麼快啊? 真的很危險你知不知道?"

我從頭到尾完全不知道我錯在哪裡耶

我只看到幾台車速飛快的單車,其中一台因為失控加上反應不及往我這邊撞過來

我還不顧後座安全急煞往路邊撇才免去對撞的最壞情況發生

現在都是我的錯就是了?

單車咩~
.(恕刪)


所以對方是逆向行駛? 這樣還敢大聲!!?

Morimoto Yuri wrote:
我剛剛發再自行車版但...(恕刪)


為什麼你有那麼多的時間在做這些事情?

難不成是職業論壇打文章高手, 還是真的是吃很飽, 非常閒
當然有路權,只要汽車..機車...遵守交通規則..誰說自行車不用遵守啊.撞到?叫交通隊來處理啊,自行車以為自己可以不用守交通規則嗎..沒車牌就不用守?我常在台北市看到亂騎的自行車..你以為你是行人可以不用看方向?自行車有速度,撞到汽機車很容易受重傷..自己不愛命,以為環保最大嗎?若有出事不用和他們揮..直接叫交通隊來鑑定責任吧...什麼年代了..早就沒有大車撞小車大車錯了好嗎,請自行車友自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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