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MIYAKE wrote:
我方去交通大隊調資料 肇事鑑定 一次要三千元 錢後申請兩次
誰付? 當然是我方.....別人沒傻到去鑑定自己的錯誤
調查過程警方也都覺得是對方的錯 承辦警員有偷偷跟我叔叔說 對方先提告所以我方很難勝訴
幸好我方有好心的目擊證人作證(當初騎在對方車輛正後方) ...(恕刪)
怎麼會這樣
對方可以告你,同理,你也可以告對方啊
警方說法不對,不是誰先告誰就贏的~~~
sabarose wrote:
甲買鐵灰勁戰保人A
乙買61缸勁戰保人B
均未成年
甲乙協議換車,AB均知情
乙把鐵灰勁戰撞濫自己也重傷
乙父母知情後
要求換回61缸勁戰
濫車還甲...
AB均不同意
要求乙支付父母繼續支付濫車之貸款
乙父母不肯要告AB...........(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