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先說對不起汽車駕駛.因為我是一個愛亂鑽的機車騎士.在台北市的車陣子裡.機車在那邊鑽,有是無可奈何,原因車太多了.機車可以一直鑽鑽鑽.但汽車就無能為力.不管交通法則,只說良心,機車在路口和汽車來說,機車算是直接先行的車.汽車算是慢行.那機車和汽車並排時.汽車要右轉,但機車在直行,而且機車在汽車右側.那怎麼辦.汽車沒打方向燈來警示,就慢慢開出去右轉了.那機車要不要閃.或要不要衝呢.我是狂嗶嗶汽車.然後就衝出去了.是不等汽車的.但汽車有打方向燈.那我會慢行汽車,等汽車過一半,再閃到快車去直行.這樣就安全多了.只是一個方向燈.那要右轉的車都不打.那出車禍了.要怪誰呢.怪自己眼睛不夠大.撞到別人.我現在騎車在車陣中.都保持安全車距.(一台機車)看前面的駕駛,那個大頭擺那邊.才知道他有沒有右轉.不然都很危險.
fish319 wrote:慢車道的路權屬於機車...(恕刪) 印象中,有新增法令 60公尺前 可以先入慢車道 準備右彎,但直行汽車不準佔用慢車道, 要右彎就自己先進慢車道準備而不是快到了才臨時切入 去嚇摩托車
可是右轉車不是本來就是要禮讓直行車如果右轉車要衝,直行車也要衝,那哪裡是禮讓?我記得之前家鄉(彰化)就是有一個案例機車是無照駕駛,撞到右轉車子,法院還是判右轉車子要賠理由是開車時,要認定路上所有的駕駛都是有駕照的無照要罰無照的錢,但是未禮讓直行車是違反交通規則所以判右轉車輸所以少年罰無照駕駛,那位車主賠了一大筆錢呢!!
我的做法是我開車要右轉前的約30公尺打方向燈(大家要視當時車速及車流而去拿捏)然後開始一直往右靠,告訴後方的機車我要右轉了,請你們從我的左側繞過去這樣子在路口時,我的旁邊就不會有機車了,我可以很快的右轉,也不用擔心和機車擦撞若仍然有機車要強行右轉,但是速度又沒有我快,我會輕按一聲喇叭告訴他我要轉彎了騎機車的話,我通常都是繞過去比較快,除非他的車速真的太慢了我就直接在他右邊直走過去
所以了,早點切進去就有機車駕駛說你佔用慢車道,慢點切進去又好像不良駕駛, 真難.其實身為機車與汽車駕駛的我真的要說一句話, 車越大死角越多, 操控顧忌會很多.機車駕駛左瞄右瞄就知道大概, 汽車這麼個龐然大物難免會有看不到的地方.我騎車時會特別注意四輪車輛, 開車時會注意公車砂石車等大型車輛, 因為它們都有不等的死角.我想很多機車車主很不爽汽車車主, 但是當你有一天自己開車時你就知道了.記的一件事, 當你駕駛某一種交通工具時, 把其他的駕駛都當成白吃就對了, 千萬不要"以為"他們都知道你的位置和你的動向, 人心隔肚皮, 誰知道你等一下要直走右轉還是停下來, 還是自己多注意點, 小車千萬不要跟大車爭道, 不是在替大車說話, 大車的死角真的比你想像的多, 所以在北市很多地方我只要遇到公車等要切進主車道我都會讓他, 慢個三秒又不會少塊肉, 若是A到即使你對也要多花你很多時間, 還是禮讓一下吧......
delenatii wrote:老實說...不是打了...(恕刪) 開版大是問說…"很慢的機車(比如說一台公車的距離花三秒)"我想機車的時速只有15吧你要慢下來等他走…時速差不多要降到10這樣會檔到後面的車吧後面的車也會叭你吧這個時後你要右轉你也會考慮去超過他吧!我說的卡到他不是在他前面五公分右轉......應該是我表達不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