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這一次沒有找警察,雖然事發當時並沒有提起任何賠償或提告
但是事後自己還是很多心,要是怎麼辦的話後來要怎麼辦.......
昨天煩了一整天,睡也睡不好,要作些什麼也沒那心情
要出門還是要跨上摩托車,目前還不敢出遠門....
sebastienWang wrote:
我覺得是原po騎車不專心
女同學轉彎不看後面不打燈固然不對
但是騎車最好不要東張西望觀察旁邊騎士之類的
這個.....不曉得被吐槽完可不可以吐回去
騎車如果不注意週遭騎士動況的話,難不成要我摳摳指甲撥弄秀髮嗎?
當然是玩笑話,我文中提及女同學的動作只是說週遭幾十公尺內也就我跟女同學還有金旺先生
所以我不注意他我還能注意誰呢?
前文也清楚說到,女同學動線是在車道正中,我就在他右後方而已
女同學一揮完手,連放油門降速度的動作都沒有,車龍頭就直接往右壓
這種無前兆的動作,再多經驗也是枉然
再者,貨狼制動設備只稱堪用,於是乎...
小海≧▽≦ wrote:
樓主忘記了喇叭可以用嗎?(恕刪)
喇叭 抓煞車都比他從路中間切外線的速度還要慢了
我怎麼還有心情去按喇叭

mike60067 wrote:
今天很一般的在工廠做...(恕刪)
依照大大你所畫的突來看,如果報案處理的話屬於雙方有責,差別責任比例大小而已!
女方:變化車道不當(有無打方向燈)
男方:應注意而未注意前方車況OR未保持安全車距
gn132464 wrote:
其實我覺得你這樣做法感覺有點不妥當,如果對方沒駕照叫警察就算對在先 也會先吃虧我覺得雙方都有錯吧....
做人沒有必要這麼小心眼嗎....
好像每個人都這麼壞一樣?(恕刪)
有無駕照與肇事是兩回事喔!
沒駕照騎車原本在法律上就不允許的~
防人之心不可無,雖然並不是每個人都這麼壞,但確實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雙方當場和解離開,事後卻被依肇事逃逸約談~
ken915088 wrote:
我覺得不管怎樣...(恕刪)
若是不嫌麻煩,這是最好的處理方法!
PS.簡易的處理方式提供各位大大參考~~
如果遇上如板大的情況或是任何小狀況,可以隨便拿兩張白紙當場寫下和解書(註明:雙方簡易資料以及事發時間地點與經過),並由雙方簽名後各取一張作為依據!
已上言論單純是小弟個人經驗與看法,要打嘴砲者不要來找我,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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