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 man wrote:
原來不論是主幹道與小巷子之間的十字路口
在甲方右手邊的來車的路權比較大
相較之下甲方是乙方來車的左手方
所以兩邊出車禍不論車道大小
都是甲方錯.... (恕刪)
上述論點的道理在哪邊樓主知道嗎?
上述情況主要是用在兩造都是汽車的情況之下
因為A柱的關係
兩台車同時衝向路口
右邊的車視線被A柱影響到
可是左邊的車可以清楚的看到右邊的車
所以左邊的車應該要想辦法去避免事故發生
相對右邊的車因為視線被擋住了
(速度是否過高另一回事)
不是故意要撞上來的
相對若兩造都是機車的話呢?
那就沒有道理左車要讓右車了
天下人常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
BB man wrote:
就算你已經過半了,乙方衝出來
還是甲方錯(恕刪)
這句話有失公允
要看撞擊點
而且還有一據話別忘了
經過路口要減速!
不管減了多少
重點在於有沒有減
所以不可能左邊車100%錯誤與責任
我只支付對方500元急診費用(

2000元是他提出的
原本跟我要三千
在他家一家老小面前提出 (有沒有羞恥心壓)
一開始還叫他兒子出來543 流氓流氓
幸好家兄正巧都在附近 (混菜市場不是好惹的)
帶了一堆菜市場大軍
馬上就閉嘴
撞到當下我馬上報警
幫我處理的是某分局的交通隊小隊長
他也跟我說
"沒有任何標誌及燈號之下 主要還是看左右來車的方式去判決 並無所謂的以大小條路來區分"
縱然雙方都有錯
依他的經驗 如果真的裁決
我的輸面比較大
還是建議我們和解就好
想想他講的也有道理
因為大條馬路上一定會有標誌及燈號來規範
而沒有標誌燈號的大多都是小路等等之類的路
小弟不是怕麻煩
只是覺得人沒事就好
以和為貴 錢能解決的事都好講
最怕的是用錢還不能解決的事.....
對方本來還跟我哩哩拉拉說他們的車傷的比較嚴重
要我賠他的
我跟他說不然我們來對賠 (我的新勁戰 他的勁風光 來看誰比較貴呀= =+)
後來"大聲一點跟他說 肇事責任不完全在我唷"
不然請你準備好找律師(順便畫虎蘭說我誰誰誰是律師 我誰誰誰在當法官)
我願意負責你的醫療費用你就偷笑了
他就安靜了....
兩千五 算我給他去看醫生啦
財去人安樂 說不定也因為是這樣 替我擋掉一個大劫也說不定
感謝大家的關心....
也感謝當天幫我處理的員警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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