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泡菜 wrote:
看到這篇想起我高中時期打工慘痛經驗..
當然正值暑假炎熱的夏天
每天都要騎車去打工
也因為太熱都走靠內線 沒有太陽的地方
一各月後開始每天接到罰單
整整接了34張..甚至有一天2張
...(恕刪)
違規是錯的,不需討論
但是單就連續收到34張同樣的罰單,這點就很不合理
雖然知道行為是違規,可是在車主不知情的情況下一直被開單,然後一次爆發,不太合理
舉例說,工廠的噪音過大,環保局可以去開單最高處罰3萬元,可以連續告發
可是所謂連續告發,是指開出罰單後,業者收到罰單知道自己被罰之後,再犯,就再開單
如果可以像連續34張這樣搞,那政府就噱翻了
找一家噪音超標的大工廠,偷偷每天去蒐證,一天一張罰單3萬元,但是先不拿給業者,讓他不知情
然後累積三年,一次就給他1000張罰單,總共3千萬元
而且繳不出來就強制執行,一次就把工廠KO,政府肥得飽飽的
雖然違規在先,但是處罰可以這樣搞嗎?
應該是同一人同路段相同違規項目,在違規人收到罰單之前,不得再開單才對
至於警察單位交付和處理罰單的方式,會有收到罰單延遲的問題
這是開單單位自己的問題,不應違背合理的程序:
違規-->開罰-->違規人知道被罰了-->再犯-->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