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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被偷的機車被過戶!!!可惡!!!

MilkyWay wrote:
提出我的疑問~!!看...(恕刪)


過戶無效..買賣有效...
所有權與使用權不同人的問題......
後面詳情不是很確定清楚...寫出來會很大一篇...

能不能把車"免費"拿回來還不一定喔..
還有善意第三人的問題...
樓主沒說明清楚..那個跟車行買車的..是不是一定就是那小偷

不過..總之...這個過戶是會判無效的...
(過戶那當下是有效的..)

就像美式足球比賽...裁判說沒犯規..比賽繼續
a隊挑戰判決..裁判看錄影...再改判b隊犯規...




很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小弟朋友近日已在打官司了...

他失竊當天就去警局報案...也做了筆錄(3個多小時)

他的說法是,去吊閱過戶紀錄才發現的,並不是說騎在路上被波麗士發現...

晚一些會在靶更詳細的情況及後續結果發上來

先感謝各位大大熱心幫忙
依我的想法
應該是過戶無效
所以機車可以取回
至於買車的人可以以車行不當得利而取回買車的錢
至於買車者是否小偷或是車行購買贓車應該是屬於警察調查的部分
失竊當天就去報案
這點就很夠力了

不過說真的
身分證不要帶在身上比較好
平常也不會去用到

小弟皮包不見過兩次
之後身分證都擺家裡
不肖人士撿到沒身分證也做不了什麼事
過戶無效,買賣原則上有效

在買賣成立後,如果是"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權,惡意則否。

當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權後,車被偷的人可以依不當得利,

對於偷車賊請求損害賠償&利益返還。

另外,竊盜屬於公訴罪,竊賊還會吃上這一條,

如果是竊賊將車過戶給自己,

還會再加一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

大概是這樣!!有遺漏缺失請高手另行補充(應該是還漏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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