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lkyWay wrote:提出我的疑問~!!看...(恕刪) 過戶無效..買賣有效...所有權與使用權不同人的問題......後面詳情不是很確定清楚...寫出來會很大一篇...能不能把車"免費"拿回來還不一定喔..還有善意第三人的問題...樓主沒說明清楚..那個跟車行買車的..是不是一定就是那小偷不過..總之...這個過戶是會判無效的...(過戶那當下是有效的..)就像美式足球比賽...裁判說沒犯規..比賽繼續a隊挑戰判決..裁判看錄影...再改判b隊犯規...
很感謝各位大大的幫忙,小弟朋友近日已在打官司了...他失竊當天就去警局報案...也做了筆錄(3個多小時)他的說法是,去吊閱過戶紀錄才發現的,並不是說騎在路上被波麗士發現...晚一些會在靶更詳細的情況及後續結果發上來先感謝各位大大熱心幫忙
過戶無效,買賣原則上有效在買賣成立後,如果是"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權,惡意則否。當善意第三人取得所有權後,車被偷的人可以依不當得利,對於偷車賊請求損害賠償&利益返還。另外,竊盜屬於公訴罪,竊賊還會吃上這一條,如果是竊賊將車過戶給自己,還會再加一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大概是這樣!!有遺漏缺失請高手另行補充(應該是還漏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