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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的對錯?,當時因為善良,反而害了自己----2009.9.13 更新

我上次車禍也是這樣

不過我是直行車

對方也是左轉未看後照鏡

加上你跟我的圖真的很像= =

當時我就直接說別動車 我叫警察

作完筆錄 警察是叫我們私下和解

對方也表明要賠我的意思

所以說很難認定是你對還是他對

要的話就花三千去鑑定吧

不過只是單單機車花三千鑑定不太划算= =








樓主
今天這案子如果你當下報警之後打電話給我,
我絕對可以讓你把車子修到閃閃發光,而且只會跟你收一點點"車馬費"

我的文章你一定都沒好好看...

車禍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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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樓主是直行如圖往<┐方向 而對方是↓ 對嗎@@?該十字路有待轉格嗎 有機車在待轉嗎@@?
個人經驗少所以僅能小推測 (路況不同有錯誤請見諒...)分享一下自身經驗
破壞現場 移動車輛 往往是致命傷 苦主有第一次學教訓當經驗的覺悟 我覺得不錯
以個人覺得(不客觀)這次車禍損失算普通...當作一次吸收 但是請有賠償的覺悟(不一定)


覺得樓主可以著手準備後續蒐證 該車損失 自身損失(基本上大致拍一下車體傷亡 去醫院開單驗傷或是就醫證明)
就是手邊可以證明你所損失的證據

苦主跟對方甚至對方女友都有受傷 這好像牽涉到可以控告過失傷害(很多車禍來這套!!所以這邊是需要準備驗傷單之原因...)
就算證據破壞警方(好像!?)也會要你們準備一個月後拿初步鑑定報告(這邊要看樓主 當時筆錄有沒有照實說了因為現場破壞...基本上好像是口訴)

再來就是調解了...基本上應該是都調解 如果有比較誇張的紛爭也有可能上法院
我覺得樓主筆需要知道調解委員會的功能跟方式 可以上知識+查查(先澄清一下不要把他制式化 每個人發生的因素都不同 可以參考 不要套用謝謝)
JEWELABCD wrote:
其實想一想跟人出去給人帶路,有時轉彎還滿危險的,有能避免的方法嗎?(恕刪)


如果是朋友帶路,就請跟帶路的溝通,請帶路的速度放慢,
轉彎請提早打方向燈讓後面跟車的知道要轉彎
還有跟車如果跟不上,請不要硬跟
為了跟車發生事故是很划不來的,
畢竟,安全才是最重要的!
AL770206 wrote:
請問樓主是直行如圖往...
苦主跟對方甚至對方女友都有受傷 這好像牽涉到可以控告過失傷害(很多車禍來這套!!所以這邊是需要準備驗傷單之原因...)
(恕刪)



沒錯 原本不想說的

既然這位大大說了

其實

只要有人受傷 就有可能構成 過失傷害罪

所以 注意喔

有很多耍流氓的 燗人 (sorry 說粗話)

不管自己 對或錯

車禍後 一定會要求你賠她 錢 ....... 5萬 10萬 20萬 30萬

不誇張 有遇過的人就知道

他會恐嚇你 要告你 "過失傷害"

然後 "牠"一定有辦法從醫院拿到診斷證明

不管頭痛 腳痛 懒痛 .....................

如果你沒有 "善意" 的話

就只有等著上法院吧 ...........................

這時候 唯一 可以保護你的

就是..... 車禍時的筆錄 與 鑑定

(簽名之前 一定要再看10遍 是否完全是事實
我有朋友因為未注意 警察少寫了一些話
結果 最後裁決 是我朋友錯 ........)

所以 除非 "擋場達成和解協議" 且有證人

否則

還是 建議叫警察來保護雙方得權利吧

再補一個過失傷害罪案例 : 我的醫師朋友

等紅燈時 被後方車追撞 共4車擦撞 它是靜止等紅燈的第一台車

他說 只是小小力碰了 一下 保險桿 連漆都沒掉

他小孩被嚇哭了 頭有撞到椅子吧 (後來說頭痛 神外醫師開了 輕微腦震盪 的診斷書)

後來 他告後面3台車的駕駛 過失傷害

他並沒要求賠償金 就是不爽 所以告他們

他說

那3個駕駛 下車的第一件事 就是看自己的車子是否毀損

完全沒半個人來問是否有人受傷................ 他的小孩還在哭

其中第3車的駕駛還是我同事的朋友呢

來關說 也沒用 照常告

最後怎麼判決我並不知道 不過 過失傷害罪是一定成立的


我那醫師朋友是護子心切吧 ...............

雖然我也是覺得他有點"太超過"了


所以 我的結論是

開車 騎車 踩卡打掐 跑步 走路 爬行 ................ 都要非常小心

................................. 不要遇到我那 醫師朋友...........................哈哈哈

光看你說沒報警察就覺得沒救了~~~但沒生命危險就好~凡事要多看多聽多想...........
若對方是直行車,
樓主的責任就比較大。
不然的話,這種車禍都會後方車輛未保持安全距離。
所以說,事主可能本來是左轉,為了逃避責任說他是要直行的。
以現在沒有証據的情況下,樓主您是居於下風的。

車禍已經發生。
真的人沒事就好。因為其它都是多說的。




小青蛙01 wrote:
喜歡都待轉(反正路不熟),(恕刪)




老實說,我以前覺得這些交通規則很煩,心裏也想著,誰會這些規定來呀。
騎車一切都照自己的方便跟心情來。
當然,那段時間~撞車,小車禍跟罰單都是不間斷的一直來。

成家之後,一切都照交通規則來。沒待轉區或在中南部騎車時也是會待轉(真的安全多了),
無論騎車,開車都是依道路上的標準速限。
這樣做之後。小車禍跟罰單出現在的機會就變得很小(都變成別人來撞我了)。

希望年底前能安裝行車記綠器來保障自己的權益。


新台五路上看到一台低把黑馬車以老人家騎車速度前進的應該就是我了~





JEWELABCD wrote:
是這樣的:今天想說跟...(恕刪)


建議你先打電話報警吧

畢竟對方有衝動的行為

還有以後就二段轉

就算沒有待轉區也二段轉吧

因為花點時間換點安全是好的吧

而且你車子摔成這樣應該要叫對方賠一半吧!

當作是買經驗囉~~~~~~~
是你的錯喔
左轉彎請先到內側車道
需待轉請待轉

未注意安全距離(你說沒看照後鏡)

至於你說對方錯的那4點
都是你自己的感覺
車禍都會覺得是對方的錯

沒叫警察算你賺到
下圖給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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