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到是沒差 我每年繳稅都是正常逃漏稅是一定有人會(都是人問題)違憲(車輛都是符合當初出廠排放標準)既然修訂法按理應該 政府協助車輛符合車輛排放標準不是射後不理如果政府不協助 就不是雙重標準又要罰錢這個就有疑慮人民財產權益受損
車輛汰除後排放權可經拍賣交易轉移給工廠使用 加汽機車檢驗上得十年加嚴!這真是完美結合,我有欠排放加嚴!財團擴廠加嚴!可以買賣啊,我要選舉時要選票不加嚴伸縮自如,人民一下子變提款機一下子變送票機,真完美!政府的教育訓練資料
roward wrote:挺好笑的打著為了空...(恕刪) 任核汙染都應該要抓啊,一堆人在哭說不抓大的只抓小的也很好笑...難道你會說,酒駕未杜絕前,政府不能抓超速闖紅燈嗎?只要是汙染源就該管制,你可以罵政府對工廠汙染管控不夠好,但這跟抓氣機車排廢絕對是兩回事
好無聊的話題,人本來就要往前走,不合宜的東西和法規就要改進和換掉。不然我們買新車的人為何要多付新法規出來的車,正所謂己所不欲勿失於人。我們都為環境多花了錢買新法規的車,您為何不也為了社會大眾盡一點棉薄之力呢?不為了大家也為了您下一代著想吧。
打個比方,1公斤的鐵跟1公斤的棉花,哪個一樣重?1年車跟10年車排放出來的一氧化碳都是 2.5 ,請問哪個汙染嚴重?10年車半年檢驗一次,就是怕老化速度快,所以縮短檢查時間,現在又限制10年車檢驗要更高標準看待,難道真的10年車的廢氣跟1年車的廢氣都是同樣數值,會比較汙染嗎?再者,部分區域限制柴油車進入,感覺好像空氣不會動一樣。我不認同烏賊車,也不認同檢驗不合格的車,但標準真的要一致,總而言之,以鼓勵代替限制或禁止,應該會讓人民更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