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desczw wrote:看了十幾樓,大多數...(恕刪) 法律有規定不可違停阿並沒有被被允許和原諒阿你可以請警察來開單阿我就不信你報警警察會不來開單但不可以隨意破壞別人物品阿隨意破壞別人物品就是不對行為阿如果是你車子被刮或被黏東西你會高興嗎那要警察幹嘛~我看你車不不爽我就刮一下或破壞一下你要默認自己倒楣?還是要報警~反正報警也沒用
台灣已經淪落到想砸別人的車就能砸的地步嗎?違規停車該罰多少自然有法律規定,不勞別人動用私刑報復,這才是法治社會的可貴。如果全部回到石器時代,用拳頭解決爭端,那與原始人有何不同?還有,在網路上說要砸別人車是很爽沒錯,但是一旦實際付諸行動,要面對的賠償跟刑責可不是開玩笑的!下面這則新聞,提供大家參考!========================20輛oBike葬身三芝八連溪!廠商火速開告 2017年7月27日 陳煜 風傳媒無樁共享單車「oBike」停車問題近日爭議不斷,除了日前遭人棄置觀音山頭、淡水消波塊上外,有網友今(27)日在臉書社團「阮厝住三芝」PO文,發現有民眾將20輛oBike直接丟進三芝八連溪中。對此,oBike公司稍早回應,將對蓄意把車輛棄置溪中的民眾提出毀損告訴。網友「何添福」在臉書社團「阮厝住三芝」張貼oBike遭棄置照片,照片在根德水車園區拍下,其中在八連溪中有超過20輛oBike遭隨意棄置;另外也有oBike被棄置在草叢中,更有oBike被放置在園區內的水車造景及說明牌上,故意棄置意味濃厚。對此,oBike公司27日下午已委託營運部謝姓專員至三芝分駐所提出毀損告訴,並將被棄置於溪中的單車全數運回,警方目前也已積極調閱監視器,全力緝凶。網友對於這起事件,則紛紛痛罵「這樣解決不了問題,這樣是在製造問題啊」、「這腳踏車跟他們有仇嗎」、「就算對廠商沒好印象,但是這樣亂丟別人的生財工具,也把自己的品德一併丟了」,還有民眾酸道,「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
看新聞也不會看清楚, "損害賠償"你不認識字嗎? 損害賠償是刑責? 你查清楚再說. 不要看到提告兩個字就嚇破膽了法律不是你想的這麼完美,你以為警察跟法官很閒很喜歡管事? 這種每天發生的雞毛蒜皮小事, 你去尋法律途徑叫警察來開單看看,看看法律有沒有辦法幫你解決這種問題, 要是我一定在附近換個地點繼續違規停車, 一個月30天被開單2次才多少錢? 就不信你每天半夜爬起來叫警察等警察引導警察就為了開個小罰單.fly48 wrote:台灣已經淪落到想砸...(恕刪)
如果連砸別人的車都可以說的理直氣壯,這種人的法律素養也可想而知了!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既然是人就應該遵守法律的規範,而非喊砸喊打!====================時事案例--惡作劇刮壞他人愛車 觸犯刑法毀損罪許多人都有愛車被刮的經驗,尤其是停在路邊停車格內,往往經過一個晚上就傷痕纍纍。坊間修車廠業者表示,車子被刮的情形相當普遍,不過有些車主選擇不在意,並不會進廠維修。警方則指出,刮壞別人的車輛,是要負起毀損罪的刑責。最近陸續傳出有人趁著晚上惡作劇,用尖銳的工具朝停在路旁的汽車亂刮,甚至打破車窗、刺破輪胎的情形也時有所聞,警方研判,歹徒可能是抱著好玩的心理,或者是行車糾紛和停車問題,藉由破壞達到洩憤恐嚇的目的。修車廠業者則是表示,汽車有刮痕的情形相當普遍,除了以往常見的車禍擦撞,最近被惡作劇的車輛,似乎也不少。警方指出,故意刮壞他人的愛車,觸犯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條毀損罪嫌,可處兩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五百元以下罰金,呼籲歹徒不要以身示法。不過,民眾如果擔心被刮,無法安穩睡覺,租個停車位會比較保險。
這棟樓從頭到尾,大多數理性的網友都主張交通違規依規定檢舉即可,不知道這種說法何錯之有?倒是少數網友加碼演出,非要以打砸收場不可,用心實在令人費解?現今的社會已經夠亂了,千萬別再火上加油了!樓主該知道的也已經知道了,相信他會做出正確的判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