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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 大度路、關渡路口車禍 2011/04/15

馬可淳 wrote:
況且汽車駕駛早就先打好方向燈(打很久,應該給予鼓勵),
就是希望避免這種狀況,結果還是被機車快速硬要從右邊過而發生擦撞...(恕刪)


汽車打方向燈是為了換車道還是轉彎是重點.

那兒根本不應該急轉彎,打再久的方向燈也沒用.
032989 wrote:
後來繞回騎士後面打雙黃燈幫忙擋住後面的車

也有一個熱心的人幫忙叫救護車指揮交通...(恕刪)


熱心助人 ~ 讚
開版樓主 早就看到前方 Camry要右轉了,

油門早早已放開,後方機車還是一輛一輛一直衝!

最後,有一輛機車發生擦撞,機車車主只好休養一陣子了!

先撇開法規,爭個10秒鐘,卻要花更多時間休息啊!



032989 wrote:
今天早上拍到的,後來...(恕刪)
突然感覺我之後開車有點想裝前後的行車記錄器了,就算自己守規矩,還是可能要賠錢的....

機車駕照人人考,道路人人上,沒人說這樣路上就沒規則啊,那機車騎士我只有感覺會讓我之後開車多點壓力的(畢竟我很少開車,雖然有駕照...

032989 wrote:
,後來繞回騎士後面打雙黃燈幫忙擋住後面的車



很多人說是機車的錯,因為人家打方向燈打很久了,那為啥米不是汽車的錯~~
要轉彎不早點換車道,一次就切兩個車道是怎樣...
那邊哪來的機車專用道?
不知道的請別胡亂鄒
汽車的問題
太晚換車道
已經到路口才切過去
距離過短

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先行,是指不同車道或行向時,如果是同車道及行向時,後車本來就應該禮讓前車,不論前車的行向,如要超車,請自左方。因此,以影片最後的狀況來看,個人是認為路權應該在前車(就是汽車),因為該處只是一個車道,而汽車在轉彎時,的確全車身都在機車前方。雖然這樣的看法沒有拘束力,也可能不被支持機車的人所喜,但如果依據上開做法行車,本件事故是不會發生的,而如果機車騎士們看到在同一車道的前車的車身時,如果能多提醒自己那是前車,要尊重他的路權,應該自身的安全也會高一些。
這個路口是個常出事故的危險路口,
路夠寬加上下橋,許多車在接近路口時車速都還很快,
之前經常發生下橋右轉車輛與橋側平面車道直行車輛的事故。

這事故在我看來是雙方都有錯,
機車明顯的超速,
汽車要右轉卻沒有提前進入右轉車道,
誰的責任較重只有尋求鑑定了。

Ducati_S2R wrote:
可是直行車道禁行機車...(恕刪)

大度路我騎機車和開車都走過,但對路標沒什麼記憶,但就影片中的標示看來,那條是右轉道是確定的。
我認為汽車駕駛很客氣了,他之所以會到網線是應為要留給機車駕駛更多的煞車時間,所以才會這麼晚轉彎。你可能會說直行車道禁行機車,那機車不是很委屈?但事實路標就是這樣話阿
我本身騎機車也開車,平心而論,大車如果有風度的話就和解吧,賠一點醫藥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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