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記得要訓車, 不要激烈操駕, 哩程300KM以內, 限速50km/h以下。哩程3000KM以內,限速60km/h 以下。其實這個訓車動作訓的不是車, 是人, 要人好好的適應和理解車的性能, 還有路上的風險。
為了兩人的安全, 去安駕中心報名安駕課:
http://www.e-hsc.com.tw/
不然監理站有安駕課程,去上個課:
http://tpcmv.thb.gov.tw/CCP.aspx?pageID=99
不然看看線上安駕宣導影片:
http://stc.thb.gov.tw/teach-class/motoDVD/motoDVD.html
還有警察局也一直有機車安駕宣導, 因為這幾年真的死太多人了:
http://td.tcpd.gov.tw/ct.asp?xItem=1065512&ctNode=7520&mp=108191
這麼多先進大德苦口婆心, 也是因為知道台灣路況不好, 駕駛習慣不好, 路途險惡, 出得了門不一定回得了家。
小弟來恭喜一下開版大好了
希望一切順心平安
以下酸文~

進有厚而入無間 wrote:
未來的過程 :
闖紅燈被拍照 : 紅單寄女方家
停車費沒繳納 : 加倍催收單寄女方家
超速又被拍照 : 紅單又寄女方家
出大小意外事 : CALL警來...不是車主,留人ˋ扣車ˋ車主進分局做筆錄談和解或補告訴...還是女方家.
以為沒事被告肇逃 : 車主沒事又被警局急CALL至分局作筆錄,或是數CALL不到直接發通緝單...又是女方家.
未來的基本過程 : 凡說到道安就吵架~
未來的不變結局 : 不是兵變就是分手...只能期望別上報!!
恭喜! 這種瞎王子事件...每年都有好多啊~
不知道會不會演變成
超速拍照 : 紅單照片寄女方家,但是車後座卻是其他女人
BLOG:http://www.dotblogs.com.tw/aquarius6913/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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