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23 wrote:真能瞎掰....那照...(恕刪) 意思是說 把汽車拆成廢鐵賣 零件數量 重量都贏機車不管什麼機車...拆成廢鐵趁斤賣 重量通常都會輸給汽車...昨天才去賣拆下來碟盤三角台 當報廢鐵隨便賣都300多塊新品碟盤一對1600元 一對三角台2600元 <都還是零件錢相對於機車的小碟盤 小小三角台來說的話....
你可以不用道歉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2194352&last=28609691從這篇文章內有許多證據可以舉例他有從事非法改裝事宜從第26個網友詢問的問題,跟他的回覆,就已經是很明顯的證據話是他自己講的,他確實也是開車行,可以引述,你並非憑空捏造更不用說他開頭就就要拿奔騰車架引擎套他台車子傳動所以你不用理他,就跟我一樣,我也已經幫你備份起來了,有需要可以跟我索取以及他在那篇文章某篇內有說上面那些盤子,不爽的也可以依法去告他,會不會成立不知道不過夠他跑的了而且說不定法官也是騎三大廠的車子,也成了某人口中的盤子wei.tang wrote:對於發言我願在此公開...(恕刪)
我只是說違法~~有什麼樂趣對我來說是還好,畢竟大改過的車,倒頭來還是車主要自己來我不喜歡三不五時可能就要找人,或是外型看起來連一點基本美感都沒有的東西......大家要怎麼做當然不關我的事情不過當八卦看真的是很有新滋味~~~昆蟲博士 wrote:不會啦我是以樂觀其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