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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發生機車無照闖紅燈死亡車禍了

apple320 wrote:
為什麼守法的貨車司機...(恕刪)

沒意外的話
不會被定罪
頂多得跑兩三次法院最後聽無罪判決

半夜亂跑耶
自己小孩不管好
還違規自己撞死
再來怪警察
果然是鬼島才會發生的事
難怪會被人戲稱民粹
死者為大沒錯
但是那是指人
不是死了他做的蠢事就可以被原諒
不對的就是不對
兩個年輕生命走了.....可憐惋惜
做的那些違法情事......不值得同情,死有餘辜
後續那些搞不清狀況的家長/愛心過剩者更是糟糕
要是一個為了救人卻溺斃的年輕人

違規無照騎車卻自撞死得年輕人
同享一樣評價
我會說.......鬼島出鬼民,不意外了.........

再看這網文得網友們.....是鬼民嗎???
看前面文.......還真有不少說
只是認為很簡單,今天無照駕駛就是不應該騎乘機車或開車在路上
因為,你沒駕照,不能操控車輛
我想的很少,沒駕照的人本來就不應該出現在車上
家長多半都會替自己家的小孩說話啦,這很正常的,因為小孩是他們自己的心頭肉不是嗎?
但是家長忘了自己小孩做了什麼事情,明顯看到警察根本沒有執法過當.
倒楣的是貨車司機,這樣程序下來,他會幾天沒辦法工作.
我認為,再現今法律裡面,業務過失致死,判定標準不是看他的駕照是不是職業,或者是他開職業牌的車
而是,由現場的示意圖,來決定他的業務過失是否成立.
記得,多年前有名無照駕駛的小朋友,騎著車上台北光復橋,疑似車速過快,滑進對向公車車底吧
當時三重客運的駕駛不也是先被業務過失送辦,所以導致那名根本沒錯的司機,很多天無法正常出車
那這樣他幾天的薪水,公司車輛耗損照成的營業損失算誰的呢?
說到道義責任,很妙的東西,因為,合法的人為什麼要替非法的人 負責任....
我只是從我看到出了事故,心裡面想說的話
甚至,到有駕照的人,都應該遵守交通規則!!

幸福很簡單 wrote:
我非常佩服你這種斷章...(恕刪)


我也非常佩服你這種"逆向思考"的想法
中時電子報 黃啟璋、黃怡珍


正修科技大學五專部學生江政諭、柯智淳十六日清晨共乘機車上高速公路發生車禍,先被
數十輛車子輾過,後被小貨車撞到機車殘骸,這才發現地上躺著二具支離破碎的屍體,死
狀甚慘。

國道公路警察第五大隊昨日清晨五時零九分,接獲高雄市警局勤務中心通報,中山高速公
路九如交流道附近的北上三百六十五公里處一輛機車被撞倒,國道五隊巡邏警網五時十五
分趕往處理,發現兩具支離破碎的屍體相距十餘公尺陳屍在三線道的中間車道,其中有一
人的腿還和身體分開,頭部嚴重變形,腦漿、屍塊散落一地,死狀甚慘。機車殘骸分布在
外側車道。

警方依據死者身上的駕照及身分證件查出死者是正修科大五專部電機系四年級同學江政諭
(十八歲,高雄市人)、柯智淳(十八歲,台南縣人、在尖美百貨附近租屋),被撞毀的
車號HSQ-061重型機車是柯智淳所有。

向警方報案的自小貨車司機林世強(四十一歲,高雄市人)說,他開車經過肇事地點看到
前方有輛機車倒在地上,撞上後被機車殘骸卡在底盤,停車察看,才發現馬路中間車道躺
著二個人。林世強說,根本沒想到高速公路會有機車上來,等看見想煞車時早已來不及。


江政諭的父親難掩喪子之痛,質疑小貨車就是殺子兇手,詳細請警方拍下貨車刮痕,同時
進一步化驗掉的漆是否屬死者機車所有。

警方調查,江政諭和柯智淳二人,前晚和另三人在高雄市七賢路喝泡沬紅茶、聊天,聊到
十點多才各自返家。昨天凌晨二時多,江再約眾人出遊,另三名同學以時間太晚婉拒,只
有江和柯成行,豈料就此走上不歸路。

警方調查,柯智淳、江諭淳兩共乘機車由九如交流道上高速公路時,高速公路拖吊車業者
曾聽到無線電通報,巡邏警網試圖趕往制止,但還來不及制止就被不明車輛撞倒。

案發後警方通知學生家長及學校,學校教官陪同三名未赴約出遊死者同學前往國道五隊說
明案發前情形,三名同學對江政諭、柯智淳兩凌晨二點多會合後去了那些地方?為何會共
乘機車上高速公路都不清楚,三名同學對於好友在高速公路上被撞死都很難過,也無法接
受。

警方研判學生誤上國道之後,可能被車速極快的車輛撞擊而滑倒,最後才會陳屍在中間車
道。員警在肇事地點中央分隔島,找到一面車牌,經清查車主早在十一日報失,已初步排
除是肇事車輛。

【大紀元11月15日報導】(據中廣新聞報導)中山高高雄九如路段今天清晨發生一起死亡車禍,兩名學生共騎一輛機車,在高速公路上被撞,兩人都傷重不治.
這起車禍發生在清晨四點多,兩名死者是就讀高雄〔正修工專〕五專部的江姓及柯姓學生,他們是四年級的同班同學.事故的地點是在九如交流道北上車道,距入口大約一公里處,兩人共騎機車一路騎上高速公路,但被高速行駛的汽車撞得七零八落,兩名學生命喪當場.警方研判:機車可能在車禍發生後,遭到後面的車輛連續撞擊多次,現場還留下一面汽車車牌,但是不是就是肇事汽車,警方還得再查.

11/16/2004 5:23:47 P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回顧一下,父母再不管,反正孩子再生就有了是這樣嗎???

跑給警察追,就不要出事。
自己的問題

niupapa wrote:
兩個小毛頭半夜騎摩托車出去遛撘,不知你有沒有青春過,
別砲了,生命誠可貴


生命誠可貴,腦殘沒藥醫..
3好加1好..
新竹縣竹北市,今天凌晨一起交通意外,兩名要升國三的學生,趁著暑假,跟朋友借機車,大半夜的外出兜風,結果遇到巡邏警車,為了躲警察,國中生逃跑過程中,撞到了橋面護欄,坐在機車後座學生,掉到橋下,腳受了傷。

希望這回家長不要又出來說要怪誰了,應該教育小孩遇到問題要勇敢面對,遇到臨檢或巡邏,不要又搞得摔車摔人什麼的,最多就是被爸媽打罵,也好過白髮人送黑髮人,何況只為一點小事
一香(箱)、兩香(箱)、三香(箱)、四香(箱)、五香(箱) (老闆聽了很爽一直搬) 老闆,我要張君雅五香海苔一包

hamay wrote:
中時電子報 黃啟璋...(恕刪)



hamay大,你回顧的文章,死者是我同學,他並非無照駕駛,
雖然說他的駕照是案發三天前考到的,但終究不是無照.....
還有他們出事的路段,當時因為標示不清,常常都會有機車族因此誤闖上去高速公路。

還有你說父母放任孩子不管,他們當時以一般大學來說算是大一生,
大一新生深夜出去夜遊的情形,我想多到數不清吧.....

只能說他們運氣不好,加上對路標不熟悉 害死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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