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色彗星歐比王 wrote:很想反駁你, 但是你說得的確是事實高雄還想搞限摩所以藍綠都一樣高級公務員不騎車, 才會搞出這些車種歧視政策....(恕刪) 高雄議會那個限摩提案議員是藍的勒 市長只是說會帶回去再研究 並沒有馬上要搞個人建議 永和的議題 就集中火力在新北市吧不要又扯到南北藍綠 以免戰火一開 模糊焦點
路寬只有2米好像違反規定了:2.2.2 慢車道慢車道係指在有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供機車、人力行駛車輛、獸力行駛車輛等使用之車道,其寬度不得小於 2.0 公尺。如採分隔設計,其寬度不得小於 2.5 公尺。2.2.4 專用車道專用車道包括機車道、腳踏自行車道及公車專用道,其寬度規定如下:1.機車道:機車道係指供機車行駛為主之車道,含機車專用道、機車優先道;單一機車道寬不宜小於 1.5 公尺。多機車道之車道總寬不宜小於 2.5 公尺。實體分隔或獨立設置之機車道寬度不宜小於 2.5 公尺。
營建署北工所主任郭見忠:設計(車道)是兩米寬啊!那只是說兩米寬的話,我們有一部份是水溝嘛!這基本上都是平的啊,並沒有說什麼高差很大,或者是說有坑洞,造成騎士的危險都沒有啊!督工單位:內政部營建署北區工程處北區工程組三重工務所電話: 8935-3023主任:郭見忠 0933-250-752承辦:張明華 0935-468-534
nazi wrote:營建署北工所主任郭見忠...(恕刪) 這位官僚,充其量也不過是個小工頭罷了設計圖審核權還輪不到這種小角色來主導但沒想到小官僚說話卻有著大官僚的氣勢也不曉得是不是在外面監工太久了眼睛被太陽的紫外線照成白內障以致看不出這樣的設計有和危險性?又或者這位小監工敢掛保證這樣的設計真的沒問題?希望營建署及新北市交通局找幾個真正大咖的出來掛保證一下順便讓大家看看何謂不知民間疾苦
gungunM wrote:路寬只有2米好像違反...(恕刪) 呵~我覺得這些法定出來根本就是狗屁,比這裡還經典的還有新北環快下平面車道,板橋往中和方向,看有沒寬一公尺...只一段約20來公尺禁行機車,後面又沒禁行機車了.....
nazi wrote:營建署北工所主任郭見...(恕刪) 請那位兩口達人到現場騎車直上接縫處試試本人實測車身重心搖晃過大,他有辦法完全平穩否?接縫處高低反差超過3公分以上外帶水溝蓋,下雨天擺明就是別人的孩子死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