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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法市民向公家機關追求合理的正義公平

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無

ill49 wrote:
隨意舉例
台北市中山北路,一路禁止左轉,
但是
機車兩段左轉...(恕刪)


對耶~~~太久沒進台北市都忘了,那條路我可是去一次爆氣一次...

恭喜樓主平反了!!!
請不要拆,這樣大家才知道正確的觀念。
該罰的要罰,但不該罰的也要還人家公道。
而且你再次證明個人申訴遠不及訴諸媒體有用。

不過你可以改一下標題,
這樣或許永和的警察大人比較能接受。

lsk wrote:
警察要我撤貼文,各位大大的意見呢?
我覺得大樓不是蓋的,我只是打個地基,要拆大樓要大家的意見吧。

畢竟這個地基也是因為初步跟警方交涉得不到善意的回意才打下來的,本人不是很樂意拆,雖然後來警方有善意的回應。

不拆也是給公家單位個警示,身為公僕應該比人民更了解法律才是,而不能以執法人員來曲解法律

lsk wrote:
警察要我撤貼文,各位大大的意見呢?
我覺得大樓不是蓋的,我只是打個地基,要拆大樓要大家的意見吧..(恕刪)

叫你撤貼文可能是有損永和警察形象才叫你做的
不然你文章標題改成教學相關字眼[關於"本路口允許機車兩段式左轉"示範教學]
這樣以後有人遇到"本路口允許機車兩段式左轉"被罰就會上網搜索找到你這文章才知可以直接左轉
後面的人應該要多謝你的據理力爭,可以少繳許多的冤枉錢,不過台灣的路設標誌實在很亂,警察也沒有經常的再教育訓練才會衍生這些事端


lsk wrote:
警察要我撤貼文,各位...(恕刪)

為什麼要撤貼文??
您的據理力爭,
不管理由如何??警察也願意知錯能改,
怎麼看都是正面的例子............
這篇很有教育意義,絕對不要徹,最多標題改掉就好了
話說,永和警察是非不分,今天踢到鐵板不得已認輸了
既然知道有這篇了,不是出來公開道歉,反而是想掩蓋事實?
為了有更正面的探討,修改發文標題。

原標題:永和警察的本職學能很差
新標題:守法市民向公家機關追求合理的正義公平
我國中的時候
班上有8個壞學生
無惡不做,欺負班上同學,跟老師打架
算是家常便飯,怎麼會有空唸書

當然這8個人最後都沒考上高中
最後呢?4個去唸軍校、4個去唸警校

我的結論是,
我們國家的安全,跟居家的安全
居然都靠這八個人了

平常唸書都在睡覺的人
我可不相信他們唸警校都是認真唸法規的好警校生
所以跟他們說話,我每次都覺得是浪費時間
600元算拿錢給他們去買藥吃算了

但還是佩服版主的精神,要跟這些人溝通
比跟家裡三歲小孩還困難

海安霞客 wrote:
永和是個很怪的地方
中正路與得和路的大十字路口
有誰可以很清楚明確的告訴我
那個方向需要二段式待轉
那個方向可以直接左轉...(恕刪)

基本上得和路左轉中正路
還是中正路左轉得和路
都有兩段式左轉的牌子
不過多數騎士都是直接左轉的(包含小弟我)
好多鮮明的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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