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tank wrote:而事實是,在當下你除...(恕刪) 同意+1遇到了真的只能報警和叫救護車,然後離開現場不去圍觀~最多就是留下幫忙指揮交通,但白天還好,晚上沒有反光背心和指揮棒就站在車道上也是很危險的...或是將聯絡方式留給被撞的那位車主,日後有需目擊者證詞的話可以幫忙...沒辦法,現今的法令就是如此...那部大七有錯嗎?但相信即使如此,那位大七車主最後還是得承擔部分責任....所以不是不同情那位少年騎士,而是當再想到因為那位少年騎士一時的"熱血",卻導致至少三個家庭的壓力.......
兩個月前我到台南市成大附近,謹慎的騎機車,綠燈亮時再左看右看,確定沒人要闖紅燈,才過馬路,不知道為何過到一半原本停下的機又要闖紅燈,立刻急煞。還有在車道右側,不看左方後方有無其他車輛,直接左轉的,我..... 又急煞了一次。祝他們好運,希望不會遇到砂石車,因為大型車會煞不住。看來在台南市還是開車比較安全。
lee884309 wrote:送你五個字“理盲又濫情” 是非不分,理盲濫情在台灣已經快變成一種流行了另外還常看到的:雖然這件事情是我不對,但是他也不應該這麼.....還年少荒唐哩,它麼的知不知道自己在講什麼自己犯錯還要求別人不要太嚴苛,台灣真是個寶島
嚴正的聲明!我憐憫大七!!誰跟你荒唐事規定未成年不能其車 我就是沒騎過撞死人不用負責的年紀騎車開玩笑 憐憫他就是殘害國民好 即使我以前真的撞死人不用負責的年紀騎車也不會 錯的就變成對的自我辨正真利害喔台灣人 可不要在這樣接不上世界的軌道了小屁孩騎車 垃圾 就是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垃圾!除非你敢用相同標準負責 這位敢嗎不敢 那根本就該加倍判刑不敢負責的人 最不該上路
我無法同意板主說的......台灣人有愛心多了~這個情況跟大陸那個狀況不一樣啦~其實有人已經打手機報警或叫救護車了,拍到事故的車主看他們講話也是好人,台灣跟大陸還是差很多啦。反而這影片我會給小朋友們看,闖紅燈絕對是罪有應得,教育不能有灰色地帶!!
先不管騎車的可惡還是開車的可憐,在車禍發生的當下除了報警叫救護車,你什麽事都不要做,不是不能做,而是不`要`做,不是要你冷眼旁觀,而是不希望你熱心助人卻惹一身腥!移動了現場無法釐清肇事責任受害方要你負責,移動了傷者造成二次傷害甚至死亡家屬要你負責,別以為我危言聳聽,01有幾個案例你可以去看看,公親變事主,何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