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k wrote:各位先進,以下是壹周刊訪查後的回覆。x先生,永和分局祕書室主任許春忠,會打電話給您,向您致歉。另,永和分局找出新北市交通局給公文,內容是10月底發的,內容是該路口各方向為2車道,可免設機車左轉二段式標誌。本局擬試辦取消。然,該標誌是於12月29日更換的。您是31日被開罰的。但警察現場卻誤解也不打電話問他人確認,是永和分局要向您致歉,並願主動為您撤單。 果然上了媒體就願意主動撤單,不然還是死不認錯。恭喜大大,請記得更新在第一篇
yatrk wrote:樓主根本沒誤會警察,是警察自己學識涵養太差了。整篇看下來不少人都跟永和警察依樣腦X,還說樓主中文不好,自己才是被政府洗腦,腦袋不知道裝什麼的?我原本以為01是高知識份子多的地方,現在想想也不過爾爾。還有人要替警察消毒嗎?還是上網留言的就是警察?還是跟警察有關係人仕?呵 沒辦法,有些人沒被素質差的警察欺負過,或是本身理盲又濫情,看到黑影就開砲
警察要我撤貼文,各位大大的意見呢?我覺得大樓不是蓋的,我只是打個地基,要拆大樓要大家的意見吧。畢竟這個地基也是因為初步跟警方交涉得不到善意的回意才打下來的,本人不是很樂意拆,雖然後來警方有善意的回應。不拆也是給公家單位個警示,身為公僕應該比人民更了解法律才是,而不能以執法人員來曲解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