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rse7 wrote:
處理邏輯大致是如此...(恕刪)
蠻熱心的
根據我的經驗, 申訴權責單位可能還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感覺上你的訴求範圍似乎太廣了, 而且似乎對你的日常生活並未達到影響甚鉅的程度
所以採取與權責單位溝通, 或是申訴權責單位的方式, 在情在理, 份量似乎有點不足
況且與權責單位溝通, 或是申訴權責單位, 由於刑法等相關法令有規範, 因此全程須非常謹慎, 無論是言語或是文字陳述
由於這一點, 因此教別人如何處理此類事情, 很有可能會致其受到一些不要的困擾
畢竟人是有脾氣的, 火氣上來難免失言, 除非長期習於處理此類事情, 養成很自然保持謹慎的習慣等等
因此, 處理這些事不僅止於懂法令
最後, 還是給你一個 Hint好了, 從經驗及論理法則著手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