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MG999 wrote:
想請問一下,那他觸犯...想請問一下,那他觸犯的法條是?
傷害?毀損?還是性騷擾?
所以我哪天如果搭台北捷運上下班,
只要碰到我身體的人都可以報警抓起來嗎?
還是便利商店店員找我錢的時候碰到我的手,
這樣也可以打110請警察來為民服務嗎?(恕刪)
這裡所指的當然是指有目的的拉扯或碰觸,或是故意造成對方不舒服的碰觸好嗎
你上面所指的事情,如果您想報警都可以
甚至你想提告也可以,但是法官會不會接受是另一回事
但是像影片中,計程車司機這樣的拉扯
您覺得可以算是您以上所提的例子裡面嗎
還是您覺得下次您在路上,不管開車或是騎車
任何一個人跑到路中間硬要把您從車上或是機車上拉下來
不管後面有沒有車,也不管這樣拉扯會不會造成的受傷或是摔車
您都無所謂
我覺得大部分的鄉民都覺得您的例子算是雞蛋裡挑骨頭吧
還有如果要護航請護航,但是不要傳訊息給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