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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再怪路人冷漠


yin91386 wrote:
我有一次在台南路上也...(恕刪)

被撞到的人當下都會以為第一個來救他的路人或是騎士就是肇事者
(就算是自摔也要抓個替死鬼來賠錢)
所以,只要吃過一次虧的熱心人,下次再遇到便會冷漠

想要告對方誣告,就算贏了
以台灣的司法制度,要有閒才告的起
不上班請假跑官司然後法官判才給你幾千塊錢
到頭來傷神傷錢根本就划不來

那個老人有什麼證據證明你撞倒她?

沒有的話可以反告她誣告吧


多年前還在台中念大學時,

在飄著小雨的早上準備去上班 ( 當時念夜間部 ) ,

在公益 vs 大墩 那個路口 我準確無誤地看著號誌向前走 ~

走到一半路中央有個三輪的機車騎士往我這撞過來 ,

想先聲明的是 我一向膽子小 時速常在30-40之間,何況那天下雨

但我為了躲開他,我自己滑倒了,真的超痛的。



我爬起來,問他為何闖紅燈 ~

他說 :[ 阿....我的東西.... ]

我看他行動不方便,硬挺著替他收拾散落一地的東西,拿到他三輪式機車的前方籃子,

正想告訴他要小心一點 ~

對方完全沒道歉就以時速不知多高的情況飛離現場....



我不想說什麼好心沒好報之類的話 ,

也不是要譴責一個闖紅燈的三輪機車騎士,

但我確實當下有點難受。 ( 不止累纏的難受 )
1rtyry wrote:
最近因為颱風的關西很...(恕刪)


曾經有過在濱海幫忙用手機打電話報警叫救護車處理雙載重型機車車禍
幸好後座的人雖多處挫傷但還清醒稍微知道經過

來幫忙指揮的義交還問我是我撞的嗎
案..最好一台125騎在後面有辦法追的到1300cc重車撞飛到山溝

最後比較麻煩的是這是一場死亡車禍,最後還被法院傳喚要我去當證人
公司不給請公假,還要自己拿特休去基隆出庭當證人

經過這事件後路上看到人發生車禍如果旁邊有人幫忙就閃
真的沒人可以幫忙都盡量找公共電話

這世界現在不是沒人情味 而是現代人太會誣賴人
一不小心就被誣告是肇事者,就算只是幫忙處理還要自己請假出庭當證人
唉。這些事不知能否由立法解诀?
監察院不能纠正警/檢的偏差嗎?
靠恐龍法官明察秋毫? 那還不如靠自己

冷漠不幫人 就是靠自己
我遇到的話通常會找看看有無旁人 有的話可以請他作證

oneman8713 wrote:
居然有這總事.......(恕刪)

很平常,以前在讀書租屋大樓的樓下
我跟同學走路都中槍
被樓下的麵店老闆娘告我們偷竊
不過就從門口走過去
一大早門開開
這樣就有事了
話說當年年紀很小的時候,約10來歲,我和一位同齡朋友很慢地騎腳踏車剛好行經過一個曬穀子(稻穀)的空地外的道路,適逢一群年齡不到10歲(意思是那一群小孩年齡比我小很多)在那空地玩耍(至少離我也有5-6公尺遠),一位年齡很小的小孩不小心把另一位小孩推倒在也,那倒地小孩大哭,此時我剛好以很慢的速度經過那曬穀場入口,目睹了一切,那小朋友的媽媽聽到了哭聲,氣急敗壤地跑出來,此時我差不多離那入口已經快20公尺了吧,逐漸遠去,但是後方卻來一句話讓我一生都不會忘記:那位把人推倒在地的小孩對那媽媽以很高的音量說:是我和我朋友騎車撞倒那小孩的才倒地大哭的,當時我年齡小,不敢回去和那位小孩及媽媽灰;但是這是我忘不了教訓,原來這群4-6齡的學齡前小孩已經知道如何推缷責任並且嫁禍於人了....當下憤怒,但是許多年後我由憤怒轉為感謝:因為多年後某一天,當我開車行經北縣(當時為北縣)汐平公路時,看到一群青少年揮手攔車,見對方無惡意,我就停車,搖下車窗瞭解狀況,原來他們一群人騎機車出遊,其中一位機車失控自撞電線桿,傷勢不輕,要求我開車把他們同伴送醫,當下差一點脫口應允,但腦海中突然浮現出當年被那小孩嫁禍的聲音,當下我推說不方便有急事而開車離去,直到我把車開到山下有公用電話的地方打公用電話求救(當年還沒有行動電話)叫救護車,雖然他們一群人也未必誣賴我,再度嫁禍於我說開車撞人,但是誰又能知道不會呢。歷經此事,我突然覺得我該感謝當年那位曾嫁禍於我的小小小孩,因為他幫我上了寶貴的一課,也許讓我躲過一場麻煩的官司。

1rtyry wrote:
最近因為颱風的關西很...(恕刪)


請大大把她拍下來PO在網路讓大家觀賞吧~這種不要臉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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