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56 wrote:無意間路過,看完了目前高達23樓的文章我想跟發文樓主說:此案如果真進入司法程序,每一審我都贊助您1萬元律師費...3審我贊助3萬元樓主加油 樓主被告~ 應該只是殺雞警猴我覺得倒不如 大家都幫自己的車拍一段NVH 一起放上網大家一起來惡搞我不信他可以告所有人http://www.youtube.com/watch?v=oq-Ie1byiyU拍自己的車不違法吧 ~請隨意轉貼
ShockFactory wrote:剛剛在新聞中看到了是...(恕刪) 聽說...據說超Gx拍廣告之前,好像就先知會過小老婆那邊的大魔王等人的樣子,所以充其量只能算是引用,沒有抄襲模仿的問題...今天原PO拍的影片,如果是用台K牌的其他車種,可能情況就會有所不同吧?這幾天也發現,先前撥放率很高的超Gx廣告,好像剛好播放頻率變的很少,不知是否跟這起事件有所關連呢?
為什麼會被告?真正的原因是否應該寫清楚,盲目的蓋大樓似乎也不是辦法,是你影片有牽涉到版權問題?音樂有牽涉到版權?應該不會是拍自己車子的影片被告,廣告公司為什麼要告你?如果沒有copy問題,站得住腳,應該不用道歉吧!
Honda CB750要節省時間可以從2分50秒開始看話說35年前的Honda CB750...直列四缸,放個水杯上去也沒倒!(雖然油門沒全灌...)35年後...好像GSR廣告進個隧道出來變超X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