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噹•馬汀 wrote:
檢舉是一回事 破壞別人車輛又是另一回事
如果這類私下的正義可以被允許....
我想全台灣三秒膠會缺貨...
請警察來開單,但是同時報案毀損
你為自己的違規停車負責,請對方為他自己的行為負責...(恕刪)
講得很中肯 一堆人指責樓主違停被破壞活該
路上一堆汽車 違規並排直接停在馬路上 阻擋後方車流
影響跟危險程度絕對大於樓主停那的危險程度
照這些人的意思 路上那些違規併排的車輛
我拿螺絲起子整排給他刮過去也是他們活該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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