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方向燈打很久遲遲沒靠右也是因為右邊一直有機車,他靠不太過去?汽車急右切的時候,機車剛好進入後照鏡的死角,汽車可能以為機車已經在後方左切了吧,加上遲遲切不了右線所以急右切不知誰對誰錯,只能說雙方都很雖,肉包鐵的痛一些還好應該沒太嚴重。
感覺是機車的問題!!!!那個角度算汽車的死角了,機車騎的太快了 而且人家汽車方向燈打了還慢慢的靠右了~機車硬要鑽~~ 樓上有大大說了 什麼離toyota 遠一點,什麼有打方向燈最大,如果我在說下去 一定是被炮轟的 所有結論只有以下1.一個花錢消災 一個見血消災。2.誰對誰錯~由他們做主 輪不到我們。3.好險機車今天碰到的是汽車,如果碰到了卡車,一個賠錢 一個可能賠命了騎機車~還是注意一下~畢竟肉包著是鐵啊~~忍、靜才是機車的王道騎機車跟汽車的車禍 不管誰對誰錯 都是文明的錯~之前常聽到 車禍 大車一定是賠小車的但從來沒聽過 小車一定要讓大車的
朋友遇過類似的狀況~只是地點不同~(朋友比這位汽車駕駛提早進入右轉車道,但方向燈一樣持續右閃)朋友的車被撞到副駕車門撞我朋友車的機車比這位快(有超速)= =,而且是朋友車頭已經進入右轉車道,機車才從我後面衝出來(我開車在朋友後面我一直在右轉道並且打右轉燈)結果是汽車30機車70和解(對方要求)本來要告的(朋友沒保險)後來對方轉為要求和解基本上當時的整個經過右轉車何時進入右轉車道似乎不是重點重點是直行車(機車)不是在“並行”狀態而是在後方高速前進(當然我朋友狀況是機車真的呸很快快到我在後照鏡看到他狂呸我心裡就想完了~一定中那種快==我朋友是女生,比較沒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吧)
白實線是快慢車道分隔線,可以跨越的,汽車可以提早進入慢車道,因為沒有提早,然後又連續跨越兩個車道,所以是汽車駕駛的錯。當天車很多,汽車駕駛無法提早,我很同情,但是發生事故,汽車駕駛還是錯,因為不該強轉,應該到下個路口再轉。那個路口如果沒標內側車道不准右轉,他應該停下來等機會轉。交通規則第一百四十九條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 如左: (一)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像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 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二)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 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 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象車流。 (四)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導兩側者,用 以分隔對向車流。(五)紅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臨時停車。(六)雙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 ;設於路段中者,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七)雙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八)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 越或迴轉。(九)黃虛線與黃實現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黃實線側 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