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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 大度路、關渡路口車禍 2011/04/15


LOG109 wrote:
對阿 我也沒說誰對誰...(恕刪)


但超車從左超是常識吧...
更何況汽車都打右燈
他還往右超
你的笑容就像藍天一樣 心情不好的時候 看看你的笑容 甚麼煩悶的事情 通通煙消雲散 崔秀英 你是我的活力來源 祝你25歲生日快樂!我永遠的本命崔秀英
汽車方向燈打很久

遲遲沒靠右也是因為右邊一直有機車,他靠不太過去?

汽車急右切的時候,機車剛好進入後照鏡的死角,

汽車可能以為機車已經在後方左切了吧,

加上遲遲切不了右線所以急右切


不知誰對誰錯,只能說雙方都很雖,肉包鐵的痛一些

還好應該沒太嚴重。

dicky10328 wrote:
但超車從左超是常識吧...(恕刪)
是沒錯啊 我是說 你方向燈打了 你一定要彎嗎 你一定要再過斑馬線才急彎嗎 不會早點切出來 要轉之前先慢點
那個路口有問題,怎麼可以規劃成可以右轉?
發生車禍是早晚的事
感覺是機車的問題!!!!那個角度算汽車的死角了,機車騎的太快了 而且人家汽車方向燈打了還慢慢的靠右了~
機車硬要鑽~~ 樓上有大大說了 什麼離toyota 遠一點,什麼有打方向燈最大,

如果我在說下去 一定是被炮轟的 所有結論只有以下

1.一個花錢消災 一個見血消災。
2.誰對誰錯~由他們做主 輪不到我們。
3.好險機車今天碰到的是汽車,如果碰到了卡車,一個賠錢 一個可能賠命了

騎機車~還是注意一下~畢竟肉包著是鐵啊~~忍、靜才是機車的王道

騎機車跟汽車的車禍 不管誰對誰錯 都是文明的錯~

之前常聽到 車禍 大車一定是賠小車的
但從來沒聽過 小車一定要讓大車的
我是標準的機車2輪族

今天這情況

我覺得我比較傾向汽車...

機車真的是沒在看的
享受過彎加速的快感- . -
機車騎士騎太快+1(煞車時輪胎都冒煙了....)
然後人家右轉燈都打那麼久了還硬要切右邊....
我騎車時看到右轉車輛一定切左邊
因為我開車遇到這種硬要切右邊的人也很頭痛....
這個路口的設計有問題, 汽車機車容易爭道.
朋友遇過類似的狀況~只是地點不同~
(朋友比這位汽車駕駛提早進入右轉車道,但方向燈一樣持續右閃)
朋友的車被撞到副駕車門
撞我朋友車的機車比這位快(有超速)= =,而且是朋友車頭已經進入右轉車道,機車才從我後面衝出來
(我開車在朋友後面我一直在右轉道並且打右轉燈)


結果是
汽車30機車70和解(對方要求)
本來要告的(朋友沒保險)
後來對方轉為要求和解

基本上當時的整個經過
右轉車何時進入右轉車道似乎不是重點
重點是直行車(機車)不是在“並行”狀態
而是在後方高速前進
(當然我朋友狀況是機車真的呸很快
快到我在後照鏡看到他狂呸我心裡就想完了~一定中那種快==
我朋友是女生,比較沒有防禦性駕駛的觀念吧)
白實線是快慢車道分隔線,可以跨越的,汽車可以提早進入慢車道,因為沒有提早,然後又連續跨越兩個車道,所以是汽車駕駛的錯。

當天車很多,汽車駕駛無法提早,我很同情,但是發生事故,汽車駕駛還是錯,因為不該強轉,應該到下個路口再轉。那個路口如果沒標內側車道不准右轉,他應該停下來等機會轉。

交通規則
第一百四十九條

標線依其型態原則上分類如左:
一、線條 以實線或虛線標繪於路面或緣石上,用以管制交通者,原則上區分
  如左:
  (一)白虛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同像車道或作為行車安全距離辨
     識線;設於路口者,用以引導車輛行進。
  (二)黃虛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
  (三)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者,用以分隔快慢車道或指示路面範圍;設於
     路口者,作為停止線;設於路側者,作為車輛停放線;設於同向分
     隔島兩側者,用以分隔對象車流。

  (四)黃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停車;設於中央分向導兩側者,用
     以分隔對向車流。
(五)紅實線 設於路側者,用以禁止臨時停車。
(六)雙白虛線 設於路口者,作為未劃設行人穿越道時讓路線之停止線
     ;設於路段中者,作為行車方向隨時間而改變之調撥車道線。
(七)雙白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同向車道,並禁止變換車道。
(八)雙黃實線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並雙向禁止超車、跨
     越或迴轉。
(九)黃虛線與黃實現並列 設於路段中,用以分隔對向車道,黃實線側
     禁止超車、跨越或迴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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