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你不覺得自己的問題比較大嗎= =?在社會上...好吧!姑且不論其他人的信用是怎樣= =但是你自己在社會上立足.信用是必要的!今天你跟車行的事情...老實說!老闆祇是一個奇蒙子的問題而已= ="畢竟是你反悔在先!這一條若真要上法院或請條子處理...你不見得會贏很大!今天如果我是老闆.對你這個客人是不會怎樣.頂多行照還你!但是日後再發生同樣事情?抱歉!白子黑字給我寫清楚+簽名!不然你的案子我一律不收= =嚴格說來!問題出在樓主出爾反爾.被刁算剛好= ="
丫諾2028 wrote:真是傻眼,連民法一堆似是而非得說法都滾出來。如果雙方講好放行照就有法律效力?那何必有車輛買賣契約書跟訂金的由來?車行隔天也可以告訴你它部買你的車行照還你。那你是要告它詐欺還是背信? 不知道誰該傻眼?民法與刑法的本質就有差異,判定認知與民間常識不盡然相符合。大家都知道車輛買賣契約書跟訂金,但民法認定的所謂"契約"卻不是這樣。同樣是讓與合意,登記與書面的效果判定主要是用在不動產上。就連買飲料都是種動產交付,請問有人買飲料要跟店員寫契約嗎?就只是讓與合意與交付,雙方說了就算吧?唉....信字,人言也。言而無信,不知其可也。現在的人都不太重視自己講話的信用了嗎?
這年頭口頭承諾會比有網拍下標紀錄有效嗎?網拍下標後棄標不買者大有人在...還有下標紀錄都這樣了,空口白話的口頭承諾呢?一堆電話行銷雖然也是口頭答應,不過對方都會告知有加上"電話錄音",目的就是怕遇到樓主這樣的人...法律我是不懂,不過這年頭很多人話說了都嘛不認帳!先不管車行是否真找到買主買車,今天重點是---------->樓主有明顯要賣車行的意願了+行照放對方那裏,這不是表明要賣難道是要驗排氣嗎?不過樓主也算肯面對事情了,起碼還會承認自己有口頭承諾,不過如果車行也看到然後"備份"內容,那會不會有問題我就不懂了
其實這篇應該沉下去了~~樓主也用婉轉的方式處理了但為何還不散???就是有些人說話真是令人無言~~~什麼有沒有證據...什麼得罪就得罪....人家開板大一開始就說明了~~是自己願意這筆交易OK!!!(是後來自己反悔)不用這麼複雜啦~也不用走到啥法律~~~純粹就是有品或沒品的問題不要把問題或事情無限上綱~~~~~~
嘿嘿西西2 wrote:小弟的舊帳號由於今天...(恕刪) 樓主事情已解決大家可以休息了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66&t=2377771&p=14#31044615
真慘,這個社會已經動不動就搬出法律,人們之間最基本的互信已經越來越薄....台灣的社會應該是情理法,怎麼變成了法走在最前面呢??不要管車行老闆是否唬爛,只要做好你自己就可以了....下次我答應我老婆要去接她,到最後給她放鳥,反正沒有白紙黑字,又沒有錄音,她應該沒有權力生我的氣才對.....==============分隔線============原來樓主已經去解決了,這點我就真的非常讚賞,願意面對完美處理.....
嘿嘿西西2 wrote:小弟的舊帳號由於今天...(恕刪) 總算圓滿解決網路上留言總是參考用真的要拿來用還是要自己去查過是不是適合這樣來解決事情你保有了你的誠信和一間你信的過的車行老闆這不是三千塊能夠買的回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