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酷的豆豆龍 wrote:
我挺好奇你們公司的員...(恕刪)
他開宗明就點名是在家樂福工作了.....
我想早就已經傳開了........
摩托車不小心被弄倒這算哪門子大不了的事........
但他卻用了最笨的方式
saktherock wrote:
刮痕證據 我早就請車...(恕刪)
saktherock wrote:
刮痕證據 我早就請車行有必要時 幫我證明是新刮痕(當天我就是找他估價 他也說我有新刮痕跟就刮痕)
而不是早就在上面的痕跡
技師還跟我說 不管是怎樣 只要是因為他路倒造成的刮痕
那怕是刮痕大小 就算你之前車禍遺留在上面痕跡都可以一起叫他換新(同一片車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