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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適度且不會妨礙他人的改裝不能合法化?

原因嗎?
改裝到何種程度?車主會自重也尊重他人嗎?有無改裝在肇事、車禍、犯法上的影響?
改裝零件的品質把關?駕駛者是否知法犯法、不遵守交通規則?

有很多事情需要考慮的
大到法規限定、肇事,小到個人的守法、偷竊等等

適度又會因為個人的原因而有所不同,何種程度又歸為妨礙他人?
今天你體諒人,改天有人會體諒你嗎?

去一些大學、四技停車場看看,那些機車有多少有改裝、又有多少排氣口向上
每個人改裝的理由也各不相同,人類是貪婪的生物,即使法規定好好也會去碰底線
警察抓飆仔,還會被罵執法過當,現在那窩囊樣抓法,也只能抓幾隻落單小貓

有用嗎?
改裝有分:舒適度改裝、速度改裝、吵人改裝...

舒適度改裝並無妨礙他人之行車安全....
速度改裝有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之行車安全...
吵人改裝有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之聽覺不適...

一般改輪胎,改避震。沒什麼人會注意...
改排氣管+危險駕駛就會有很多人注意....

10分鐘前我去對面的辦公室送公文...
過馬路時,有兩台改裝車(吵的要死)雙載還未戴安全帽且雙黃線迴轉~後座還隨地吐痰呢....

這就是一般人通稱的改裝車
csc7072 wrote:
我換了非原廠的同規格...(恕刪)
回141樓

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

之前有篇版友文章,他要改裝車輛,從零配件總成送到這裡去做形式認證, 取得認證後, 拿著認證去監理站辦理變更車體,後來監理站讓他過了, 從此之後即使被臨檢,他可以正大光明的拿出證明

改裝不是不行,只要你形式審驗的過,驗車驗的過,就可以上路
監理站還沒驗車通過前,就不要PO文取暖,你以為勝利是天上掉下來的嗎?


這個好像是汽車的

機車好像沒有這種流程
cm447081 wrote:
回141樓財團法人車...(恕刪)


花這種錢+精神+時間.....

也不一定可以合格.......

太閒+有人脈才能這樣搞

機車也一樣啦.......

但我想我還是乖乖繳罰單就好了 XDDDDDD

love9050243 wrote:
對,我所認為的適當改裝,
就是不要妨礙或是傷害到他人的改裝,
但是如果真的妨礙到你的眼睛,那真的抱歉...(恕刪)

意思就是你認為沒妨礙到他人就OK
但是這件事是由別人來認定的欸
小底底要辯也要說的沒破綻點
其實在不妨礙他人的情況下我是贊成的
我個人也有換,不過我換的是座墊,以及煞車閃爍器
以前用原廠的,在黑暗點的地方就發生過煞車還被親屁股
後來改用煞車閃爍器就沒再被親過了
其他像啥改管我就極不贊成了,吵死人又有些愛改到顏射的
每遇到那種車我都想直接說,改那樣有用嗎,還不是被重機巴假的?
可惜台灣這地方,樓主還是笑笑就好吧

love9050243 wrote:
所以應該制定明確且嚴...(恕刪)


以電視上常看到,被逮到的飆車族平均年紀來看

他們會回家叫媽媽在買一台
誰說不行
你可以改坐墊,改握把,裝行李箱啊...
這些都不會妨礙到別人,而且又合法

love9050243 wrote:
台灣地窄人稠,人們能...(恕刪)

其實大家不用討論那麼多
原因只有一個,就這個一個
問題就是出在"政府機關"

政府如果夠認真有做事,那我們就該有一個機關負責檢驗認証各項改裝零件
通過國家機關認証者才得以在市面上販售
如此一來,改裝零件合不合法規就不用再看警察的心情
裝著沒認証的零件上路就開單,很簡單
現行法規跟實際臨檢也不會變成兩回事(就是像現在符合法規卻一樣被開單)

也就更不會有..
"阿伯kawasaki改三輪車賣冰可以"
"你改對四卡鉗不行"
的情形出現

現在社會上有太多問題都出自於政府
所以才說其實不用討論那麼多的,都多餘的,而且很難改變
阿丁仔 wrote:
意思就是你認為沒妨礙...(恕刪)


那麼可否請你舉例說…
我在前面所說的改裝哪裡有會妨礙他人的改裝?
小底底?那請問這位大葛格你簡單的兩三句,
我看了半天實在不知道你到底想說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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