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停的一定要找出來確認是否有責任以及除非他沒開大燈,不然開車半夜轉彎都會看很久~大老遠摩托車直行騎過來也看得到,速度不用說,大家都很快轉彎本來就要慢,路上一堆說轉就轉,方向燈跟方向盤同時打的,還有車子都歪一邊轉彎法~這就是台灣~轉彎很敢趕,直行也很敢趕~就如前面很多網友所說,轉彎是要等到車距不會影響對向來車(甚至沒車),而不是等到有縫就轉彎讓對向來車減速讓你這在半夜要做到應該是輕而易舉,除非他沒開燈,不然就是快把車內的FBI隔熱紙換掉吧~
從影片看來汽車駕駛人轉彎前,未讓直行車保有一定安全距離逕行左轉,(前面有人說盲轉,是有道理的)機車尚未撞上前,計程車應該是有踩煞車的雖然速度慢但明顯阻擋直行車先行的路權(Right of Way)雙方都有責任:1. 汽車駕駛人未保有足夠距離讓直行車先行而逕行左轉2. 機車騎士超速以致反應不及撞上轉彎前必須看直行車安全距離夠遠再轉彎,否則就容易發生這種車禍
看完影片後...1. 黑車在路口等待對向持有路權的直行車(計程車)通過。2. 計程暫緩停下(放棄路權),將路權交予黑車(持有路權)。3. 黑車左轉(持有路權ing),計程車停等(等待路權)。4. 機車闖出(未持有路權),撞上黑車(持有路權)。這邊姑且暫不討論機車有無超速,光是單以路權來說,就站不住腳了。只能說還活著就是大幸了!!
看小黃司機提供的帶子機車這邊的紅綠燈是只有"一顆綠燈"是否機車這邊的緣燈號誌是可以直行/左轉/右轉的而車主所在的車道,仔細看,車子都靜止了,所以車主是違規左轉??若不是違規左轉,只能說運氣有點差車主本能覺得左轉通過的速度,一定能超越對向直行車來到路口的速度所以本能的轉了過去~~學一次經驗,或許下次左轉到路口時,能更小心一點~
我問一下,這樣大條路應該會有左轉燈,沒等左轉燈就轉發生意外應該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吧我以前也被這樣違規左轉的汽車擊落過,當時我時速不到五十,他轉過來不算快,但就是剛好閃不過也煞不住撞了上去,也還好我速度不快,雖撞了上去但衝擊力不大,我人沒事而車殼有破。不要以為你覺得慢就真的合理,一個車道的距離開到中央也不用多快
很明顯是機車的問題. 若那個路口汽車是可以左轉無誤的話機車幾乎是100%責任汽車彎過去看到機車了嗎? 汽車那麼慢的速度能說"應注意而未注意"嗎?很明顯是小屁孩超速自撞的機車這麼快的速度不叫自殺, 哪樣才叫自殺? 還想告過失傷害???樓主, 若法院判你有一成的過失, 你就現場去模擬. 看哪個法官閃得過或看得到那個屁孩衝過來撞牆.
以上大家一面倒的都說樓主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所以肇責較大既然這是不負責討論區,那我也來發表一下我的論點樓主是轉彎車,也的確未禮讓直行車但我認為在此事故上肇責應該是比較小的因為1.機車超速(他自己承認的)2.違規同車道超車3.違規右側超車4.行經路口未減速而主要肇事原因就是違規超車試想如果今天在路口的是一輛開得跟攝影車一樣慢的直行車該機車能閃掉的機率有多大?既然前車慢行,那通常表示前方有狀況而使之無法快行想違規超車也要確定前方安全無虞不是而不是直行車就能不顧一切且違規的橫衝直撞
tw617 wrote:看完影片後...1....(恕刪) 路權應該不是這樣子分吧?不會因為計程車等待讓黑車,就變成轉彎黑車路權大直行車路權按照規定就是比轉彎車的路權大所以..轉彎車就是該禮讓直行車機車雖然超速但不代表因為超速就會喪失大於轉彎車的路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