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wa忍 wrote:
相信比較有腦的騎士都...(恕刪)
關於取消禁行機車道,我有個更好的想法,禁行機車道的緣由在於避免機慢車占用內線道,造成交通問題進而發生車禍,但也因交通型態的轉變,在目前看來,臨停車佔用外側車道或機慢車道的問題更是嚴重。
有鑑於此,應取消除快速道路、高速公路等專用道路外的禁行機車道,設立汽車"優先"道、機慢車"優先"道,優先的觀念在於車道主要以相對應之車輛行駛,但不禁止其他種車輛行駛,如此一來避免外側車道臨停車影響機慢車行駛中必須閃躲至內側車道因而受罰的問題,然而如果機慢車在內車車道與汽車發生車禍,會以汽車優先全來判定誰的過失,同理外側的機慢車問題也是如此判定。
當然機慢車待轉的功能應該保留,同理目前的設有禁行機車道或是標有待轉區的路口,都應該待轉,只是變成優先道而已。
我也為了閃避外側臨停車被開過罰單,在忠孝東路SOGO,而且還是跟在我後面的警察,臨時想賺個業績,後來申訴的結果無效,覺得這樣的判定實在是非常不公平,但我後來開車,也會對於隨意行駛於內側車道的機車感到恐懼,因為多半來說,這些騎士是不管後方來車的,而又基於汽、機車如果發生車禍,汽車通常都會處於劣勢,所以才想出此方法。
對於樓主的取消禁行機車的聯署,是否應改為優先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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