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hbohg wrote:
說真的 台灣該抓的東...(恕刪)
看到新聞上的說法.翹管管口下壓就沒問題哩.但重車原廠口勁這麼大要怎下壓.
翹管車噴嘴朝下 不罰
自由時報 更新日期:2009/03/27
〔記者林恕暉/台北報導〕
台北市民進黨議員陳建銘、李慶鋒、簡余晏表示,機車排氣管翹管已是世界潮流,
台灣生產的排氣管行銷全球,警方不應以翹管當成取締標準,只要噴嘴朝下,
排氣不會噴到後方民眾臉上就不應開罰。
台北市警方近日強力取締機車排氣管「翹管」引發反彈,機車業者昨天說,
只要排氣管噴嘴不朝上,就不會噴到後方騎士的頭部,警方與台北市監理處
允諾只取締排氣管翹管且噴嘴朝上。
北市警方23日起強力取締,若排氣管經改裝且高過車牌,就罰900至1800元,
3天內開出104張罰單。台北市交通警察大隊表示,民眾若因機車翹管被開單,
但噴嘴為水平或朝下,可提出當時機車照片申訴,會撤銷罰單。
台北市機車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劉鴻儒表示,已改裝翹管的機車族,可回到
改裝的機車行加裝朝下的噴嘴,業者願吸收成本、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