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車禍也是只有一位交警來處理~~
也剛好是我違規雙黃線迴轉去撞到機車~~
他先為雙方酒測~~再來先為對方做筆錄~~並要求我迴避不要聽到他們的內容~~
然後也是單獨對我做筆錄~~並要求對方迴避~~
不過他是沒有做完筆錄有更改的情形~~
筆錄簽了名後~~也只是給你一張載明雙方聯絡資料的單子~~
他叫我要自己找對方和解~~
騎車的人只有左腳有一點擦傷~~面積很小~~約一塊橡皮擦大小~~也沒有流什麼血~~
結果對方的機車修理800元~~醫藥費也不到1000元~~
我第一次提3000元第二次提6000元要和解但都被打槍~~對方擺明是想獅子大開口~~
後來我請保險公司和對方談~~保險公司跟對方說依他們過去的賠償案例~~這種情況沒有賠超過8000元的~~
最後我自己再補了2000元~~對方才肯和解~~總共對方賠了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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