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讓一般常人誤以為是警車,消防車,都有違法之虞..
文字部份:警察,POLICE,警徽,這個都不能出現。消防部份也是一樣的。
燈飾部份:車輛前後方不得有藍紅燈閃爍,或是車尾裝置棒棒糖。
反正囉哩囉唆一堆拉~~
但是你可以把車烤白,然後在左右車殼用黑色卡點貼上, [報案請撥110] 或是 [打擊犯罪,人人有則] 之類的標語,這是不違法的。 但是千萬不要給我貼啥 北市刑大,或是二重派出所之類的,那肯定被打槍..

閃燈部份,可以裝雙紅閃燈,但是不可以影響他人行車(道路交通管制條例有規定) 所以車底燈只要不影響他人,也是ok 至於有沒有影響他人行車,大多是由警察主觀認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