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厭惡用側架停車的機車,還是不變的

lars wrote:<!--引言結束 -->
斜停的定義有2種...一種是車子整台停斜的...一種是用"側賭"架車子讓車子往一邊傾倒...
這罰單之前新聞有報過了...大家一看還以為是架"側賭"被開...其實是因為車子停斜的才被開...
不過誰會沒事把車停斜的... 大都是停不下移車還是被移的多吧.
警察搶錢真的搶蠻凶的...
北極熊熊 wrote:<!--引言結束 -->
請問…底下這個狀況該罰多少錢?
David Jackson wrote:<!--引言結束 -->
違規停車,800元。
妨礙交通,1200元。
警示標誌架設位置未達安全警告距離,1200元。
隨意大小便,妨礙環境整潔,1500元。
車牌掛一般重型機車,明顯違反交通法(要掛大型重機車牌),6000元。
因偷拍造成一般老百姓陷入恐慌之中,已無法用金錢定論。
這是我個人見解,如果各位覺得有遺漏之處,歡迎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