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到底是機車?還是汽車?(機車車牌,卻要汽車駕照)
在一般平面道路上,駕艙機車的路權完全比照小型汽車辦理,但禁止行駛機車專用道、機慢車道,在主要路口也不需要進行兩段式左轉,可以直接行駛於內側汽車道並依照汽車號誌進行左轉,它可以行駛市區高架道路(例如台北市的市民大道、建國高架或環東大道),但禁止行駛國道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如台六十一線),有趣的是,既不能行使快速道路,也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這代表最近新開的淡江大橋座艙機車完全不法通行,停車方面,因為車身尺寸與特性,它必須停放在小型汽車停車格內,嚴禁占用機車格、人行道或騎樓。
所以到底是機車?還是汽車?(路權完全比照汽車,但不能行使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可以行駛市區高架道路,(快速道路速限80,高架道路70,基本上差不多,不知道限制這條意義在哪?),不能行駛機車專用道、機慢車道,卻是用白牌機車車牌.....)
要不要在白牌、黃牌、紅牌之外,再設一個牌,譬如藍牌.....(不能用綠牌,會被大家幹譙的一定要藍的)
交通部專門製造不倫不類的爭議。
內文搜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