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機車族不在意自己的權益,否則光是平面道路禁行機車這點就該罷掉基隆市長!不是你市長做不好,是你不做!不做就換掉你!台灣人是很溫和的!激進派只是極少數!多數人不會因為禁行機車而對首長、立委、議員投下反對票!既然路權戒嚴者都能連任了,那一切照舊就好!改什麼呢?
Viva2017 wrote:現在的機車就算最入門...(恕刪) 白牌機車不是慢車阿,只是常被拿來跟慢車混為一談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一、自行車:(一)腳踏自行車。(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三)微型電動二輪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或車重含電池在六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二、其他慢車:(一)人力行駛車輛:指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包含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行駛於指定路段之慢車。(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三)個人行動器具:指設計承載一人,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之自平衡或立式器具。白牌機車不是慢車,慢車也不包含白牌機車機慢車道就是個矛盾的存在,要嘛就留給慢車走,不然就改為兩輪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