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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管理者協助處理 ~SEVEN~ 勁戰避震開箱 一文!!

哈我沒看清楚內文

好像是說仿照他人設計?!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神戶齊 wrote:
哈我沒看清楚內文好像...(恕刪)


發文者的意思就是未經原設計者同意
擅自使用他人所設計的圖像
然後貼在自己的車上或別人車上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我就是原設計者

我並沒有要要求賠償或者是要對做的人怎樣

我只是希望他出來道個歉

並且讓我知道到底還有多少非原版的數量

再怎麼樣他都是未經同意就擅自竄改 擅自製造

我再怎樣都沒有要他賠錢還是怎樣的意思

至於我的文章很不雅的事

....廢話嗎 我是PO在幹版 難不成要和和氣氣的說嗎?

再說我的幹文裡也沒有說要對對方做什麼事

我只是希望對方給個基本的尊重 盡個告知的義務有很難嗎?

再說 當初製作這個版貼 就只打算作成限量的 只給有在上高雄版的車友用的

總不能隨便一個路邊的阿伯也拿去貼吧? 這跟我們當初製作的用意相去甚遠

總之我再聲明一次

我只希望樓主出來道個歉 並且讓我知道到底有多少非原版的數量

除非 他們已經大量生產 或者態度不佳 更甚者就是有營利意圖 才有可能採取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不要再亂說話了 感謝
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即擅自重製著作圖案...

好像是犯法的呦.......


雖然沒販售
可是應該就像軟體一樣
你沒有買正版軟體
卻出現了該軟體備份光碟(我記得以前有的正版軟體有授權自己備份..這要看它上面怎樣寫授權)
這樣的話...也算違反著作權啦...@@"



請勿購買韓國品牌,買伊索比亞的產品人家還會和您說謝謝,買韓國產品他們只會笑你笨再桶你一刀
神戶齊 wrote:
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即擅...(恕刪)

所以重點著重於
大大所謂的"原版的軟體"
應該是說有"販售"以及"註冊"過商標以及商品版權
是否有經過商業上的版權申請?

這樣講一講好像又回到原點
到底有沒有所謂版權的爭議以及侵權行為
還是交由其他有法律概念的大大來解析好了ˊˋ
我也不太瞭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我本人是澳門人啦.不太清楚台灣的法律.
但我認為不是什麼東西都要去申請專利,或著作權的.
像很多網路上的文章什麼的, 大家都知道的網路作家 九把刀 ,他的作品也常登在網站上呀,
但那是不是代表我們可以隨便去複製>貼上呢?
所以我認為原作者或授權發行者是擁有著作權或所有權什麼的.
如作者真的需要,是可以入稟法院進行侵權控訴或是禁止使用法令吧.

我看來啦,只要當事人跟自稱是該標籤所有者聯繫一下,事情很容易就可以解決了. ^ ^是一件小事吧.不用化大哦.
mopkt wrote:
我本人是澳門人啦.不...(恕刪)

推推
主要還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吧
希望原po快跟事主解決吧~~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kaku38 wrote:
東吳那邊的文字已經po到很不雅

lee7124 wrote:
不只蠻不雅的XD

小弟的印象裡面
"幹板"裡面貼的文章,一定要有個"幹"字
所以很多人,把令他不爽的事情敘述完畢之後,還要"補個幹"
westzephyr wrote:
....廢話嗎 我是PO在幹版

因為原文是貼在東吳機研的幹板,所以是按照那邊的規範
如果貼在01,當然是依照01的規範

如果小弟在某個情色文學網站發表色文
難道01的網友要來01圍剿我嗎
村長啊,這個不叫丁啦, 這個叫噹啦!
J攏係愛KUSO wrote:
小弟的印象裡面"幹板...(恕刪)


大大你點到重點了
而且他文章是轉PO自高雄車友板T___T...我才在奇怪說怎麼會從幹板轉出來
原來三轉四轉
原PO在哪裡PO才算數ˊˋ...
一切都一切...都來自於你那不安穩的心 所以選擇飛馳...只是在一念之間...
我記得字體設計好像沒有列入註冊(請板友提供.因為不太曉得)
如果是商標或特殊註冊才有列入規範~
雖然[字樣]可能是有原創者~但這種字體常常可見~
且只要稍微原創者稍有不同可能不算違法
藝術創作有其規範~但不是你創造就有
且也要有人認同你創作的~
不然每天待在創作文字標章就好~等到有一天有跟你強碰.你就可以告他說他用了我創作的作品
所以一定有規範~

PS:還有像照面這種就是屬於創作就有著作權~
若你引用別人照片若沒通知他它就可以告你~所以在連結照片或圖片請PO出處或網址~
尊重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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