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年前,我從台大體育館那邊要過去臺一牛乳(如下圖)當時我也是騎過去(我應該是紅燈左轉)一過去就被警察攔下,說這裡是人跟腳踏車走的,機車不能騎,要下車用牽的。同理,所以遇到不想兩段三段是迴轉的是可以這麼做。
這就要回到為何要有交通規則的初衷了要有交通規則除了管理交通秩序外,最主要就是安全自己的安全,別人的安全都是牽摩托車過馬路這個行為等同行人我覺得可以認可因為就跟一班行走的速度動能是一樣的但如果未熄火,就會有危險,不小心轉動把手衝撞到別人就造成危險所以有無熄火是重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