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格一車就沒這個問題,不過台北市長,之前說要解決機車停車位不足的問題,把停車格畫小一些。常出沒的地方,看起來沒那麼做。就算做了,也不會有什麼改變:如北車新光三越附近。說出這種話,不禁要問,市長您曾經走在路上嗎?
請問是誰規定 "停機車龍頭要轉左收" 的?這也不像停車要立中住、搭手扶梯靠右這種約定俗成不懂會什麼這樣會阻礙到你牽車停好自己的車格不要硬塞根本沒這問題除非你跟他停很近你可以附圖讓大家看看是你停車的問題還是對方的問題動不動就說要折後照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