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 消保法裡面有一條,如果買到的物品與當初老闆所述敘有重大瑕疵,
例如一買來沒幾天就壞的很徹底... 理論上是可以要求退貨(但機車比較麻煩 要過戶等問題,很煩! 很傷錢!)
所以導致汽車車許多消費爭議仍然很難處理,這是立法應該改進的地方。
而樓主此次買車行為... 建議直接跑去總公司"瞧"一下,並且叫一個可以負責的人出來"談",表明說因為"貴公司"的出貨瑕疵,害你的權益受損,並且,來回花的時間心力車錢等也不少,這段時間害你因送修車輛而不能使用車子的種種損失,一併告知並做成紀錄,當面詢問對方如何處理與後續的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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