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t442 wrote:我爸騎到巷子時有一個...(恕刪) 如果是以前的我一定傻傻配合與他去調解委員會達成和解,去過幾次法院之後,我發現要吿得舉證,舉證對方肇逃原委,所以如果是現在我再遇到類似情況我一定讓他吿到底,並且死都不和解。看他要拿我怎麼辦。
兩邊都沒證據下, 他就算告了, 不太可能贏, 除非他還有拉誰來做假證人對方如果是假車禍, 應該也不敢提高, 畢竟沒證據他也知道告不了的但如果你有裝行車記錄器, 反而可以告他誣告, 來跟他好好的要一筆回來
遇到車禍不要離開現場,先打電話報警如果沒什麼事的話就錄影雙方表示不追究再離開親戚之前在家附近遇到車禍,報警然後想說沒帶駕照走路回家(副駕留在現場等警察,也有跟對方說先回家拿駕照)結果警察來時親戚還沒回到現場,然後後來警察看到他回來時直接告知你不在現場先開肇事逃逸移送車禍對方幫忙求情也沒用,只是後來申訴因為報警是親戚請人幫忙報警也有證人並且告知對方所以不構成肇逃,有被撤銷車禍原因只是對方騎太快路口閃一台貨車失控撞在停在路口等紅綠燈的親戚,真的蠻衰的
royle67 wrote:15樓 16樓 18(恕刪) 是沒錯,但這不就跟對方沒證據卻要告肇逃一樣嗎?提告是人民的權利,頂多不成而已,有時嚇阻的目的是為了不要浪費資源跟彼此的時間,他玩你,你也玩回來,皆大歡喜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