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爽爽爽爽爽爽爽 wrote: 為責任完全在我,我非常願意負責,但之前實在沒有相關事件的處理經驗,
所以還是想請問各位網友一個妥善的處理方式
1.是否該等到保險公司和我聯絡,因為責任完全在我,應該會變成保險公司向我行使代位求償的權利
還是應該要爭取私了,直接試圖和對方母親聯絡並將錢賠給對方?
2.因為想要有最壞的準備,想請教2001 SUZUKI VITARA全新前保險桿大約費用多少 ?
3.因為對方的保桿本身也有多處擦痕(在右邊車身處),是否有可能和保險公司爭取不用賠一個全新的保險桿給B君(或B君之母親)
4.本人在保機車強制險的時候,有順便加保以下保單,請問圖中「財損責任險」及「機車第三人責任」,在這次的事故可以降低我的理賠金額
小弟在21:25忠孝...(恕刪)
〉〉〉
你有保財損
你直接通知你的保險公司,辦理出險
拿到理賠案號及理賠員電話丶姓名
然後和車主聯繋,進廠維修
告知原廠理賠案號及電話
後續就是保險公司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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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年gV
都已經快要報廢
一般是算了,不會索賠
你不要太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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