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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大修的報價嚇死人!

所以大哥你很認同有逮到機會就盡量敲囉?
zero1823 wrote:
貪是貪了點,但是誰...(恕刪)
工錢算貴嗎?
我認為不行
因為太便宜了
跟國外的工錢相比
台灣的黑手真的太廉價

LIN CHIENWEN wrote:
所以大哥你很認同有...(恕刪)


你看來沒明白我想表達的意思,我想表達的是這種能避免的事故
只要你沒違規基本上是不會發生的,也就沒後續敲不敲的問題了
我說這個人貪.是說他想藉此大賺一筆是不可取的行為
對方有違規自有法規處罰.但不表示你可以以此缺失來狠敲他
這點很簡單的邏輯很難懂嗎?

zero1823 wrote:
你看來沒明白我想表...(恕刪)
即便沒壞也順便換新
每修一個地方也包括工錢
林林總總貴是一定的
至於車主是否私下請車行報價灌水,從中謀利與車行對分,這也不得而知?
當然肇事者也不是省油的燈,這個還有得喬
沒人想當怨大頭

LIN CHIENWEN wrote:
我說這個人貪.是說...(恕刪)


我想你是著重在事後的處理方式
而我是比較著重在避免事件的發生
不是說狠敲一筆是對的
畢竟若肇責在自己身上可談的空間就變少了不是嗎??
所以能避免的當然盡量避免
不然日後糾紛不斷大家也都不願意是吧??
零件可以折舊,工資不會折舊
但可用"回復原狀"就不算折舊
一定要換新品的話,汽車車主可主張折舊,只有工資不折舊

不過回復原狀方式,是可用"舊品"的
另外若我是汽車的保險公司,看到這單會直接砍到底
因為這種要求全換新的方式太誇張...
這可以買一台新的機車了耶~有的優惠也不過46800左右
開這價格真的蠻敢賺的...

前避震還有算一支的,而且工錢全部分開算

不過像這種灌水的報價一般是報給保險公司看

如果不出險是我的話就直接拒付

正常店家都會詢問是自己要賠還是保險賠

不然店家最後拿不到錢就好笑了

要求全車(恢復原狀)就沒有殘不殘值的問題了

蒼之無行 wrote:
法官也只會賠殘值,87...(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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