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在早餐店看到這種人我都很想把他車子給騎走是不要了嗎不要可以送我幹麻擺出一副我的車子不要的樣子阿因為我家這邊失竊率很高有不少人因為KEY沒拔被偷走騎走的雖然都是聽來的如果你是BMW加上失竊險 如果有你敢這樣做嗎除非你暗蓋遙控器可以熄火哈哈
小弟是鑰匙插在車廂鎖那邊常常拿完東西蓋上座墊就忘了拿了有一次停在士林捷運站去咖啡廳下午坐到晚上才發現車鑰匙不見還跑回去咖啡廳找結果是有人幫我拔下來放在靠近坐墊下的那個掛鉤現在還是有好心人的真不知道該怎麼謝謝人家
為什麼引誘人犯罪也有責任 ..那滿街開好車穿名牌的人不就應該通通抓去關 ..他是現行犯所以把他制服是可以阻卻違法的.不過24小時內要交給警方竊盜罪是應該成立的啦~除非它是精神有問題沒有罪責能力 ..樓主你心太軟了這種人就應該交給警方 .. 不然這樣放虎歸山 .. 誰有不敢保證他會繼續幹這種事像我鄰居之前超衰騎機車被飆仔從左後方擦撞 .. 鄰居老人家倒地腳扭傷 .. 對方加速逃逸有看到車牌但心軟不想報警跟我們說的時候馬上就被我唸了 ..那種人就應該抓抓起來 .. 不然根本不知道警惕(雖然有些還是當作沒一回事)
樓主,這究竟有無罪責事實上有待商榷,假若對方都是拔下未帶走之車鑰匙,經查證後並沒有真的偷竊(當然有前科的話就不用說了)行為,對方可解釋"無因管理",因為民法物權的角度來說,機車是主體,鑰匙只算是從物,而客觀情況下對方也可以跳上您車子直接騎走(刑法中這種"借"的行為,若只是個人使用後放路邊,並未達到竊盜罪的要件)幾乎都會被判無罪,此外,如果對方真的是"鑰匙收集狂",則一把鑰匙不過幾十元的"微罪"往往也不會真的被判刑法竊盜罪(但可以起訴), 無論如何,還是多多注意自己的愛車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