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畢竟是您先侵害別人財產(借坐)而未得到擁有者的同意
就像一塊空地 您可以因為不知道地主是誰而借蓋房子嗎
在法律上他當然可以對您提出懷疑是否有侵佔或損害的意圖
就是最後法官判定您無罪
您要告他誣告也告不動
法律是因果論
一切的起點就是因為您先去坐別人的車子
身為法律人應該對此有基本的了解吧
以上是我的意見

只不過我從各位的回答中隱約感覺
機車族跟汽車族的差異
機車是開放的,汽車是封閉的
所以別人打量你的汽車(拍照、檢視),可能覺得還好
但別人打量你的機車,感覺就強烈許多了!!!
TO tommy90大大
我知道您的意思
但您有所誤解
我是說他如果大聲嚷嚷說我是小偷
我會告他公然侮辱
我不會告誣告...因為根本不相關啊!!
不過您舉的空地案例不是很適當
無故侵入他人住居(不動產)是受刑法處罰沒錯
但觸碰動產呢(機車)?....並沒有
如果照您所說..先侵害別人財產(借坐)而未得到擁有者的同意
那這下好了
停機車/汽車時搬動別人機車....未經他人同意觸碰搬動騎機車
不就一堆機車族被告到死!?
一堆機車族等在旁邊告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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