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當0228 wrote:法律就是玩咬文嚼字不是嗎? 法律是邏輯論證,誰提出論點誰就要去證明這是客觀的東西,咬文嚼字只是司法攻防戰中可能的過程,而且是當事人主觀的認定,所謂無罪推論也是基於邏輯論證,要按人家罪名必須有足且有效的證據支持才行。
shiuanshi wrote: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恕刪) 先私下和解!不行就上法院基本上有保險都是保險再處理有單據的都可以請錢所謂精神撫恤金就是沒名目的對方可以接受就是和解!不能接受就上法院~是刑事喔然後打回叫你調解~打回調解不和解上法院反覆幾次~法官就判個拘役幾天就不一定了~一天一千元配上案底就讓他消案底的錢和解~如果要個十幾二十萬以上的!最後通常都是把錢給國家換個案底!PS.保險賠多少就是多少!多出來才是自己出的!
跑醫院都要把單據備妥另外修車要請車行開報價單對方有保險的話,基本上接下來都是保險營業員在跟你接洽了如果真的如你所說是停紅燈時被對方從後面推撞那肇責100%是對方保險員會傾向私下跟你和解精神賠償金你可以跟家人討論,視傷勢而定剩下的就看對方保險員怎麼跟你殺價之前騎腳踏車被撞,左肩,左手肘還有左大腿,膝蓋大量擦傷精神賠償金拿約一萬五
這家保險公司交手過, 請保留所有的單據至少兩年.之前的經驗, 我直行對方迴轉, 肇責是7:3,結果事過一年半, 保險公司要求我賠償, 而且狀書寫成我違規,後來請我的保險公司去談, 並將所有資料給我的保險公司, 對方才撤告.
shiuanshi wrote:請大家給我一點意見...(恕刪) 不知道你自己有沒有保駕傷保險,依你文章所言,對方感覺就是靠著公司車有保險,不太想理此事,你在機車停車格被撞,對方是100%肇責,建議你用刑法第277條傷害罪去警告對方,對方若知道要坐牢背紀錄自然會積極主動找你和解,建議你找懂保險的朋友幫你試算一下和解金額,畢竟你傷到頸椎,之後復健會不會有其他隱疾,很難說,順便給對方一個教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