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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令人生氣的車禍

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

根據現場警察說的對方(高中生)有駕照

(真的很討厭這種學生,飆這麼快是有比較帥?不懂…)


路的話沒有閃紅黃燈等號誌,對方車道遠一點有,但不是這個路口(這個路口用分隔島區分的,當時沒有其他車和監視器)

感謝大家的幫忙!!

七天後去申請看看,請問是在警察局的網頁嗎?
沙西米果子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恕刪)</blockquot


我方都已停下來等對方過,對方還高速衝撞上來,
路口無監視器,請問我方該如何是好?
調閱對方前面一點路段的監視器有辦法作為對方超速的舉證嗎?

謝謝大家
不要再執著在被撞這件事了
你可以說被撞
對方也可以說被撞阿
那到底誰被撞?
還有闖紅燈被撞,你覺得是誰的肇責大咧
所以講被撞沒有意義
何謂讓?
就是讓到沒有車禍才叫讓
還有
警察也是有朋友的
不能說跟對方認識就會怎樣怎樣的
現在的警察有那麼大??
能把錯的說成是對的??
你看他敢不敢介入處理,又不是吃飽撐著沒事幹
警察理都不想理,都嘛叫當事人自己處理
我猜初判表應該是寫
A車肇事原因:行經無號誌路口未禮讓右方車先行
B車肇事原因:未注意車前狀況
除非能證明A車道是幹道
不然就左方車要讓右方車
還有還有
報出險吧,用強制險請保險公司處理
7天後申請現場圖跟現場照片(拿這兩個也沒甚麼作用,收藏用而已)
30天後申請初判表
以上參考就好

kitsune55 wrote:
警察只是紀錄現場,判明肇事責任不是警察的工作。


不過,送到法院的那份圖表(現場測量)...可就是那個警察畫得喔~~~

可以直接到該分局(不是分處喔~)的督察室,

直接申訴:「車禍的小屁孩說:他老爸認識承辦的員警!」

希望督察可以明察秋毫~!

<記得要偷偷錄音,也不要嗆說:你不辦,我就找媒體之類的,這會有反效果~>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年輕高中生 看來錯比較大
沙西米果子 wrote:
感謝各位大大的建議...(恕刪)
我駕駛車子的技術,沒有照後鏡,我不喜歡往後看,我喜歡往前看。http://www.wretch.cc/blog/rs77322
如果道路等級相同,正常是A要讓B沒錯;不一樣就看幹支線。

另一個則是,看誰先抵達路口中心點,這就不管幹支線了,誰先到誰先贏,就看有沒有辦法舉證。
接近路口未減速好像也有罰則,問問看警察。
活在世上不是為了改變世界還有什麼?

沙西米果子 wrote:
前期提要:


台灣最美麗的風景是人~~~~~
不用在意那個人向員警說了什麼與交通事故“不相關”的任何話。因為處理員警也無法改變你們交通事故的事實,而我所謂的“事實”就是雙方的行向及路權,在這件交通事故發生的同時,也定下了這件“事實”,誰也改變不了。如果員警對於你們交通事故的“事實”有登載不實,才會有偏頗的疑慮,當然那也代表他工作不想做了...(在這個工作機會難找的時代,你想員警有這麼笨嗎?)
首先,不要與對方再爭吵,等一個月後申請交通事故初步研判分析表後,看看肇責在誰身上,到時再去“大聲”才有依據,否責...你現在把雙方的關係搞僵了,萬一肇事責任又在你們這一方,你用“膝蓋”想想,對方會有願意跟你“好好”和解嗎?
另外,無照駕駛只是他們必須負擔的“行政責任”,也就是要被罰鍰,與這件交通事故並非“直接關係”,嚴格來說,也只能勉強說“些微的間接關係”。怎麼說呢?有駕照≠不會發生這件交通事故;無駕照≠一定會發生這件交通事故。
沙西米果子 wrote:
前期提要:

今早我家人騎機車(下圖A,單人,無酒駕)出門,於十字路口被另一機車(下圖B,兩個高中生,無酒駕)撞擊。
(下圖兩個橢圓圈A、B就是雙方車車禍後的位置,警察測量的)



我家人平常騎到這個路口都會停,再前進。(無紅綠燈等號誌)

今天也是,家人的車到這個路口時已停住,但突然另一機車高速衝來,家人看到時已不到兩公尺距離,所以家人的車頭被撞(車子是停止等待對方過的狀態),家人機車直接倒地(倒地後漏油,被幫忙的路人牽起);

對方機車連人飛出去好幾公尺如圖。


家人打了電話叫救護車

家人有輕微擦傷(回家後,現在發現右腳膝關節腫起疼痛,當時在急診不會痛也沒外傷,因此這隻腳沒照X光,待會再去看醫生)

對方騎士有受傷似乎需要轉診(不確定但看起來是躺在病床上但意識清醒可對談),對方乘客看起來沒怎樣,只待一下子就離開了。

問題來了,

早上跟警察做完筆錄後,

原本我家人想說算了,雖然是我們被撞,但是上法院也麻煩,就去跟對方說要不要先各自處理,之後再說,

但對方(騎士的奶奶/外婆,騎士本身是高中生)第一句話就說,那我們怎麼半?

欸我超生氣的,明明是你們撞人

於是我很生氣就說:你為什麼撞我家人?為什麼其這麼快?(不過當然沒有動手打人或甚麼之類的,但我真的很生氣)

對方騎士(高中生)說:你們也在騎(意思是不是他們撞我們,而是相撞)

我馬上說:現場有證人,你還說不是你們撞我們??

(現場有證人看到,那位證人在車禍當下處理時還對我家人說:我就看到你停在那邊,沒想到突然就碰好大一聲)

對方的友人/還是親人不知道是誰(一個男生)就馬上說要等鑑定之類的不要現在談,反正有六個月之類的。


現在的疑問就是:

想問關於警察的鑑定,因為警察(有一老一少)在解釋雙方權益時對方的這位友人(男),完全不理年輕的警察,一直跟年老的警察說:我看過你啊,我爸認識你,上次還在哪裡哪裡泡茶
(之類的,意思是他爸和那位警察很熟在套關係,之後整段對話需要詳細的話我再打出來,有錄音)

想問這樣(對方認識報案處理這件事情的警察)關於警察的鑑定是否會有偏頗?

也想請大家幫忙看看狀況,謝謝大家!!

A車停下來的位置是不是已經阻礙到橫向車道了?
HermesParis wrote:
A車停下來的位置是不...(恕刪)


A車停在分隔島旁,畫的圖可能不太清楚不好意思

具體是這樣:

B車的路上有分隔島(上一張圖分隔島方向錯了)

A車停在分隔島旁,接著是準備再前進到前方道路,尚未前進,等待B車經過就被撞了

感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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