騎機車30多年早期也沒有所謂兩段式左轉自從強制兩段式左轉實施一直都覺得這是腦殘的規定一些網路正義狂人都自己為法律通通都要遵守在遠古時代路要怎麼走就怎麼走哪有啥規定法律是人訂出來的只是為了避免某些問題而設的條件兩段式左轉缺點多到不行又耗油,又汙染空氣致機車騎士於路口危機重重多少人因待轉被撞死撞傷只有台灣叫一堆騎士在路口等被撞直接左轉多騎幾次就習慣了也避免某些開車人士把內線當成高速公路超車道在市區一路飆
開車的看路,互相禮讓會撞在一塊嗎?以往很多汽車左轉,看見對向來車是機車,距離已不夠,依然用大車吃小車方式強行左轉,逼迫對向機車緊急煞車。這險象是開車的駕駛造成。這一兩年因為影像記錄方便,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而發生事故,轉彎車肇因佔大比例,所以開車的人有收斂,路口轉彎多加注意禮讓。台灣社會看似普遍同情弱勢,在行這方面,騎機車的人在事故發生的當下,有較大的風險受到大傷害,屬於交通行駛上的弱勢,結果政策和普遍大眾都覺得要禁止機車路權才是保障!
jiaxie77 wrote:警屬那段話是說,這...(恕刪) 警屬那段話是說,這樣廣大的警察基層就少了未依號誌二段左轉的績效啦!***************************************************************************************************************沒錯沒錯!!我就被裱過.......大馬路上...因為沒畫待轉區...而且每次都我一個人代轉......最後我就不代轉了....某天...就被攔了下來....我死求..活求...就是要開我單............
cust123456789 wrote:警屬那段話是說,這...(恕刪) 我在高雄還遇過光華路燦坤旁邊的待轉區整塊施工被挖掉然後藍色的那牌子又被樹檔到 我就直接左轉 警察居然連待轉區的相片都準備好說那邊就是有牌子..........有畫待轉區 但被挖了約一公尺深 是要我整台埋進去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