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看完全文吧『根據鑑定機關依據煞車痕和行車紀錄器判斷,機車時速約62.6公里,即便小貨車駕駛有駕照也沒超速,互撞前1秒仍看不到彼此,認定小貨車駕駛來不及防備,加上他酒測值不高,沒駕照是因為沒繳牌照稅而被註銷,因此應該無過失責任,僅能認定交通違規,判決小貨車駕駛無罪。』重點在這段就算排除超速跟駕照這兩點關鍵還是在於『機車違規造成汽車駕駛完全無反應時間』個人認為判決合理
crazyhatch wrote:要看完全文吧『根據鑑...(恕刪) +1,因果關係應該要是這樣的邏輯。我也見過機車無照駕駛還逆向被違規回轉的汽車撞,但是肇責卻是判給汽車的案例~法官判的原因也是一樣,無照及逆向(這點我個人不同看法,我覺得要負一定比例責任)不一定是肇事的主因,所以才判違規回轉汽車負肇責。
這個法官的判決很正確,很多人沒看內文就亂回...那個路口基本上有機車專用左轉燈號,而且路中間分隔島有一個崗亭,所以從機車專用道很難看到對向車道的來車,而從對向車道也看不到有沒有機車轉過來。機車騎士沒等左轉燈號亮了就逕自左轉,當然會出事!今天不管是誰來開,我相信都很難閃過闖紅燈的機車,因為真的發現機車再煞車是來不及的。機車騎士必須負全部責任。
無法認同,駕照的價值在哪裡,沒有駕照就表示沒有能力或權力駕駛交通工具出現在路上,所以汽車沒有出現在該路段上又如何能發生車禍?無照又違規為何能無罪!!交通罰則要有清楚的分級,嚴重的違規要能凌駕在較輕的之上,給予較嚴重的處罰,無照駕駛建議是100%肇責雖然現行的考照制度有嚴重的問題!!!!沒駕照是因為沒繳牌照稅而被註銷,因此應該無過失責任>>>>能因此被註銷也表示此人對於駕照的價值有多輕忽.
其實我不能認同無照駕駛,個人認為考駕照是加重對安全駕駛以及規定而設的;我朋友的姊姊前幾個月在岡山被一個無照駕駛的未成年撞死了,查了一些法律資訊,竟然只有違規而已並沒有刑責(目前還再上訴中),我這幾天又看到一則新聞,有人開車門不注意後方來車,造成後面機車騎士重傷,開車門的被判了好幾個月的刑期,我覺得如果是無照駕駛就事故而言至少80%以上要負全責吧,不然幹麻考駕照,駕訓班還要花一筆費用,澳洲是無照駕駛就罰3000澳幣+1年的牢,所以在台灣法律適用來保障有錢人還有做壞事的人。pcian wrote:法官有進步囉! 騎車...(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