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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問題請教

驗傷~寄存證信函~讓那些沒把這事情當一回事的人知道不負責的後果
這種人開協調會也不會來吧,你想對方會來嗎?

等協調會發通知,一次、兩次、三次不到,再來告嗎?

就算對方來了,你認為對方會有誠意嗎?

資料準備齊全直接提告比較快,

車子如果有急用可以自己先付錢,

記得一定要跟車行拿維修單據,一併列入賠償項目當中。
要先看報警當時有沒有就醫
如果有受傷
那告就贏面很大
因為過失傷害最低也會判個一個月
可以就這部份不跟她和解逼她賠償該有的損失
六個月內可提起告訴

如果沒有
很單純的財損
就真的很浪費時間了
Kang-Wei Tzou wrote:
這種人開協調會也不會...(恕刪)

後面對,前面錯
協調會要開,對方不來更好,這會是法官判決的要素之一(被告和解態度不佳)
而且通常走法院之前,也是要先走協調會這個程序

給樓主,有報警是對的,車禍只要有財損人損都一定要報警,再來不知驗傷了沒?
沒有的話要去做並拿驗傷單,開協調會(不是警局內的和解),通常不會一次OK
對方不來?你要恭喜你賺到了,不來就如前面所說,無和解意願,法官判決會對你方有利
再笨的肇事者,也都會出席協調會,不出席者,協調委員不爽、法官也不爽,都會站在被害者這邊

單據很多人提過了,有花錢有財損的都收集起來,傷痛醫藥也算進去
重要的一點,因傷無法工作,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女友的月薪(嚴重的話)

協調會對方有到的話,看對方態度決定你的立場,好一點大家好說話
態度差不要緊,告知對方你方已準備驗傷單等證物,協調不成上法院小朋友就要吃前科了
而且真上法院,可以附帶民事訴訟,對方沒賠的可以讓公權力追著她賠,當然上法院大家累就是了
另外,毀損無法告,因對方不是"蓄意毀損",所以真要告的只有"過失傷害"可成立
民事部分才可以把手機折舊列入

其他就有待專人補充了
請告車主

車主把車借給未成年或無駕照之人本身須負連帶賠償責任

若車主不知情該名肇事者是否構成偷竊罪??
1.先去醫院驗傷 ,請醫院開立訴訟專用驗傷單

2.以告訴的意思,請警察以傷害罪開立報案三聯單

3. 準備好所有費用支出的單據 , 沒意外的話,警察請他來做筆錄,他因該就嚇到要和解了!


以上

遇到不善的人只能直接提告,不然會浪費很多時間,

小孩子的媽媽知道小孩無照還借機車給他騎,這樣會有什麼刑責嗎?

是樓主可以提告的嗎?
一定要先去公所申請調解並請警察提出刑事告訴,
因為提起刑事告訴後到檢察官真的問訊都快2-3個月,這當中調解成功都可以隨時撤銷刑事告訴
(PS:申請調解的單子要留下來,如果對方不到都會留下紀錄)
因為你直接上法院,法官還是會強制要求你們先去調解
如果你不先提起刑事告訴,等調解不成再提,這樣一來一回又拖很長時間

至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應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被告刑事訴訟程序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民事的部分你可以也自己寫書狀去法院申請,不過就要另外付申請費用

求償部分你可以自己用手寫或電腦打字列表,要跟對方要求理賠的項目
最好都是有單據,不然以這種人會以為你們獅子大開口
工作損失部分公司可以開證明最好,不行就去申請勞保明細
一切單據和有關車禍的證據都要保留好
如果調解不成上法院才有依據,車禍的事情很麻煩
祝你女友早日康復,事情順利處理完畢。
根據最近處理的2次事故的結果,給樓主一些建議。
1.去醫院驗傷,開立驗傷單。
2.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判定表。
3.去警察局提出傷害告訴。
4.然後就等法院通知開偵察庭,雙方若都有和解意願,就會退回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

到這裏,因為經過檢察官對不願和解的那一方深度洗臉後,和解的機率就會變很大了,只要
不是六、七位數起跳的,大多都能在這裏收場。
先感謝大家的回覆,感激不盡。
當時車禍是有報警,然後我女友是馬上坐救護車到醫院檢查,但是驗傷單是沒有開立,只有開診斷證明書,這樣不知道是否可以回醫院重新開立訴訟驗傷單?

另外還有個問題點,在於我方致電與對方的談判過程中,我方皆有錄音,這是不是可以構成事後提告上法庭的依據?(對方態度不佳+掛我方電話等等)

這兩點疑問比較認為有爭議,所以想再問問大家~煩請解答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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