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Wei Tzou wrote:
這種人開協調會也不會...(恕刪)
後面對,前面錯
協調會要開,對方不來更好,這會是法官判決的要素之一(被告和解態度不佳)
而且通常走法院之前,也是要先走協調會這個程序
給樓主,有報警是對的,車禍只要有財損人損都一定要報警,再來不知驗傷了沒?
沒有的話要去做並拿驗傷單,開協調會(不是警局內的和解),通常不會一次OK
對方不來?你要恭喜你賺到了,不來就如前面所說,無和解意願,法官判決會對你方有利
再笨的肇事者,也都會出席協調會,不出席者,協調委員不爽、法官也不爽,都會站在被害者這邊
單據很多人提過了,有花錢有財損的都收集起來,傷痛醫藥也算進去
重要的一點,因傷無法工作,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你女友的月薪(嚴重的話)
協調會對方有到的話,看對方態度決定你的立場,好一點大家好說話
態度差不要緊,告知對方你方已準備驗傷單等證物,協調不成上法院小朋友就要吃前科了
而且真上法院,可以附帶民事訴訟,對方沒賠的可以讓公權力追著她賠,當然上法院大家累就是了
另外,毀損無法告,因對方不是"蓄意毀損",所以真要告的只有"過失傷害"可成立
民事部分才可以把手機折舊列入
其他就有待專人補充了
因為提起刑事告訴後到檢察官真的問訊都快2-3個月,這當中調解成功都可以隨時撤銷刑事告訴
(PS:申請調解的單子要留下來,如果對方不到都會留下紀錄)
因為你直接上法院,法官還是會強制要求你們先去調解
如果你不先提起刑事告訴,等調解不成再提,這樣一來一回又拖很長時間
至於(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應是在~檢察官起訴後,被告刑事訴訟程序第二審言詞辯論終結前提出之,
但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提起上訴前,不得提起)
*民事的部分你可以也自己寫書狀去法院申請,不過就要另外付申請費用
求償部分你可以自己用手寫或電腦打字列表,要跟對方要求理賠的項目
最好都是有單據,不然以這種人會以為你們獅子大開口
工作損失部分公司可以開證明最好,不行就去申請勞保明細
一切單據和有關車禍的證據都要保留好
如果調解不成上法院才有依據,車禍的事情很麻煩
祝你女友早日康復,事情順利處理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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